后妈带的女儿是我的头号书粉(我的漫画师女孩)

135、凌晨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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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凌晨四点(第3/8页)

苏松屹长舒了一口气,心情慢慢平静,将彩纸卷起做了根茎,又用剪刀裁出了叶片,再用适量的胶水将它们粘合在一起,就成了一枝不会凋零的红玫瑰。

现在,墙上的分针跑完了最后一圈,时针指向了四点。

一提到凌晨四点,苏松屹就想起了川端康成的《花未眠》。

“凌晨四点,我看见海棠花未眠,总觉得这时,你应该在我身边。”

他没有海棠,但是有玫瑰。

看着手里的玫瑰,苏松屹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将玫瑰花放在床头,苏松屹扑在床上,心满意足地睡去了。

想要送一个女孩子玫瑰花,只需要去花店买一朵就好了,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快餐文化盛行的时代,什么都像是快餐。

电视剧像快餐,电影像快餐,小说像快餐,就连爱情也不例外。

这是个上了床也没有结果的年代。

可是,苏松屹是个固执的人。

明明可以发邮件说我想你,却还要跋山涉水地去见一个人。

明明可以看电子书,但还是怀揣着纸质书。

明明可以和大家一起吃方便的快餐,却还要固执地熬小米粥。

这样的人很笨,但没什么错,他只是想在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活。

“咚咚咚!起床了,松屹!”

闵玉婵的声音从门外响起。

苏松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总感觉自己好像才刚刚躺下。

起床洗漱一番,苏松屹将那朵玫瑰小心地装在了一个玻璃瓶里,放进了单肩包。

“知嬅姐,今天要不要我帮你洗头发?”

苏松屹走进卫生间,笑得一脸谄媚。

“不用。”

方知嬅冷淡地道,拿着橡皮筋将披散的头发扎成了马尾。

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苏松屹也不恼。

早餐的时候,他特意帮方知嬅热了牛奶,还特意给她做了卤肉肉夹馍。

方知嬅仍旧不理他,但是今天出门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将他甩开,而是跟在闵玉婵身旁。

“知嬅姐,今天想喝什么味道的奶茶啊?冰淇淋抹茶?巧克力可可?芋泥波波奶茶?还是草莓奶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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