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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交锋(第3/3页)
刘祈于城内没有住处,加上他想熟悉环境,故往吏舍而去。
作为一县之长,刘祈能单独拥有一个小院,许案和黄三等数名乡人扈从,正好住在小院的空余房间内。
也幸好下午离开时,黄三主动留下,后召乡人来做打扫,进而让刘祈回来后,能直接入内休息。
为刘祈一道带来县寺,打算举之为主簿的方真,为县中官吏下午安排中,则只能住在旁边简陋小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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