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送信去边塞(第2/4页)
“跟他们通商,将这贞观十年春卖给他们,狠狠赚吐蕃一笔。”
“你会选哪一条?”
程咬金眉头紧锁。
钱,谁都想赚。
但问题是,比起赚钱,将吐蕃给用武力手段震慑住,这才更符合他老程的性格。
不论对方是谁。
打他娘的就对了!
“……你就这么缺钱?”
程咬金嘬着牙花子,决定先问清楚情况:
“若是将吐蕃给震住了,他们定然会向大唐称臣朝贡。”
“届时,咱们得到的贡礼,难道不比卖酒来钱来得更快么?”
“想来你也知道,往西域的丝绸之路虽然日益繁华,但商队多,马匪更多。”
“也正是因此,王玄策他们才能扮作马匪去那里。”
“这根本没有任何破绽,因为马匪遍地都是,他们存在也非常合理。”
“若是你打算把酒卖到吐蕃去,那就意味你的商队同样要面临马匪。”
“可得考虑清楚才是!”
“朝廷没那么多人手护送你的商队,区区商队,陛下也不可能同意给你派军队护卫。”
他说得也都是实话。
丝绸之路繁华是真繁华,前朝就已经重开了丝路,但路途遥远,难免会遇到劫匪。
陆恒要是想卖酒到吐蕃去……
那估计得派一支军队随行护送。
“路上安全,倒是不用担心。”
陆恒又喝了口茶,咧嘴道:
“我又不是闲的没事,卖个酒还需要朝廷护送。”
“这样。”
“程伯伯,你先写封信给王玄策,让他们别急着出手杀了吐蕃使团。”
“叫信使带一瓶贞观十年春去,交给他们。”
程咬金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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