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无名小路(第2/7页)
“是的,我叫小路,默默无名的小路。”
江湖中有很多人,为了成名,起的外号都很响亮,有点不惜与天齐名,不惜与天同寿,不惜与鬼同眠,为了成名简直不惜一切代价。
这个人为什么用这个外号?岂非令自己永远不要出名?也许他自己不愿出名,他生怕自己会出名。
一个人出名,也许会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多多少少会令自己活的不痛快,不洒脱。
人活着,就是要洒脱、自由点,这才活得很有快意。
小路显然很懂得这里面的活法。
杨晴盯着小路的脸,“我看你并不是个默默无名的人。”
小路勉强挤出笑意,笑的仿佛有点心酸,“我是一个没有用的小路。”
无生叹息。
这人并不是没有用的人,也许比烟雄更有用,也许比烟雄更厉害。
天底下本就有种人,明明自己很有本事,却将自己弄得面目全非、名丑四海、默默无名,也许他们并不是很喜欢成名,因为一旦成名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麻烦与苦恼,这种麻烦与苦恼是自己避不开的,他们深知自己活着,并不是为了麻烦与苦恼活着,也知道有很多很多的事去追求,也有很多很多的事去等着自己去享受,根本没空去忍受麻烦与苦恼。
小路也许就是这种人。
小路将尸骨抱走,对着杨晴笑了笑。
杨晴苦笑,因为她发现这人很洒脱、很聪明。并不是世俗种那种聪明,而是脱俗的那种聪明。
一个人活到这样境界的时候,也许就变得随心所欲、随遇而安,即便身遇最恶劣、最残酷的时候,心里依稀处处皆琼楼,时时飘笙歌了。
杨晴一口将杯中茶喝掉,盯着无生的脸颊,这个永远都不愿改变的脸颊上,是不是已在感慨着什么?
“小路是不是很有本事?”
“至少比大路要强很多。”
杨晴苦笑,大路就是徐大路。
他们同样是官差,追求却很不同。
长街上的人影渐渐已稀少,渐渐已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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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将落未落。
城西的破庙里神像一尊,蒲团一个,香炉一顶,鲜果数盘,高烛两只......。
杨晴将两支高烛移到第三层石阶上,忽然扑向无生。
她实在很惧怕,这时会不会出现什么。
大地一片寂静,天边那朵白云渐渐变得朦胧而昏暗而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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