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12.19(第4/5页)
半晌,“说说你那个两税法吧。”罢也,她如此了解我,我似乎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也是人生幸事。我倒真有些好奇,这人能走到哪一步。
程知听到这句话,便知这是赵昊的承诺了,也不枉自己费心筹谋。
打从一开始,程知得知赵昊生平,摸清其人性情行事之后,便打算这么做了。
人若是想要达成目标,总是可以归结为三种方法的。一则,以势压之;二则,以利诱之;三则,以情动之。而程知一向认为,这其中,前二者足以应对绝大多数凡俗之辈,可真正的英雄痴儿,却要用第三种来打动心扉。
赵昊心怀赤子之念,于国尽忠,于父尽孝,于民仁义,顾全大局,心性坚韧。历经磨难不改其志,信仰受挫从头再来,可称得上英雄。这样的人,不会因压迫而退怯,不会因私利而动摇。能打动他的,唯有理想和信仰。
程知昔日,便以一纸推恩令极其强势地进入世人视野,通过完美解决晟帝十九年这场风波,挫败赵昊暗中的谋算,来让他认识自己,记得自己。之后,针对江南提出的一系列举措,更是把火力全部吸引到自己身上。程知要让赵昊知道,自己有这个资格成为他的对手,论体察人心,论治理内政,自己都不逊于他。
而此时此刻,程知所要做的,就是接着让赵昊知道,自己有这个能力担负起江山社稷。不仅如此,赵昊想要的,安稳繁荣的大晋,变革中兴的大晋,自己都会做到,且会做得更好。
国家和皇位,你更爱哪个?所幸,程知料对了。
程知心下长叹一口气,面上微微一笑,“所谓两税,就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我准备分夏、秋两季一年两次征收,故称其为两税法。
侄儿已列出条令要点,请王叔参详。
第一,朝廷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地方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
第二,主户和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
第三,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
第四,其余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
第五,两税依田亩纳米粟,田亩税以朝廷最新一次清丈土地的垦田数为准,均平征收。依户等纳钱或等值替代物,地方整理上报绢帛、谷物或其他日常产品年均物价情况及波动,朝廷审核制定绢帛和谷物的最低价,余者地方自决上报备案。以实物缴纳税款者,不得低于此价。
第六,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
第七,凡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
第八,但有敛者,巧立名目,变相增加苛捐杂税,以枉法论。
……”
程知基于此间形势,与唐朝未年颇为神似,便参照引用了唐德宗年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的两税法。
有后世史学家的分析评价,程知自是知晓两税法施行之后的利弊。
好处在于,其一,两税法颁布之后,当时的唐王朝,赋税收入便翻了几番。两税法是以财产多少作为计税依据,这便是间接拓宽了征税广度,直接增加了财政收入。
其二,这一法令,改变了租税徭役据丁口征收,多出自贫苦农家的做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调节了贫富征税比例,使税收负担相对公平合理。
其三,简化了税目和手续。这对于解放生产力,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奠定了宋代以后彻底舍人税地的基础,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
然而,事实上,唐末的两税法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不长。因为其存在几个致命的弊端。
其一,弊在于执行。一则,长期不调整户等,贫富分等负担的原则就不能得到贯彻。二则,吏治不清,贪官污吏横行,巧立名目,敲诈勒索,横征暴敛。沉重的苛捐杂税,使得两税法名存实亡。三则,两税制下土地合法买卖,土地兼并会更加盛行。富人勒逼农民卖地而不移税,产去税存,农民到后来无法交纳,只有逃亡,土地集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而农民沦为佃户、庄客者更多。
其二,两税中,户税部分的税额是以钱计算。因政府征钱,市面上钱币流通量不足,不久便会产生钱重物轻的现象。农民要贱卖货物产品以交纳税钱,增加了负担。这部分内容,超越了客观条件,赋税改按货币计征的条件还不充分具备。
故而,此番,程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