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岳律师!

第043章 有点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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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3章 有点后悔(第2/4页)

【这个节目我锁了。】

【本年度最好看综艺。】

“怎么样?你怎么想的?”郭菲问林鲲志。

“我先上网查查报告怎么写,我们学的和国内的都不一样。”林鲲志说道。

郭菲点头,“好,我也查查。”

陈文澜和张妙莹也是面对面坐着,不太便于交流,要大点声对方才能听见,陈文澜便也坐到了张妙莹的身边。

【嘿,正好三对。】

【cp磕起来。】

【我还是站岳律和小橙子,其他你们随意。】

直播中六个实习生,有的在查资料,有的在翻书,有的一愁莫展,只有苏青橙和程浩宇两人正小声地热烈讨论,苏青橙已经开始动手了。

“我先把法律主体列出来。原告:余某。被告:陈某。”

苏青橙一边说一边在电脑上打。

程浩宇点头,“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按遗嘱继承遗产和遗产保全。”

“我们是作为被告代理,自然是要求驳回原告的请求。”

“要驳回就必须撤销遗嘱及公证。我记得是民法通则多少条来着,我查一下。”

苏青橙一边打字一边切换桌面查法条,小声说道:“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就是这条。”

“也就是说他们二人是婚内出轨同居,违法了社会公德。”程浩宇说道:“所以即使他们的遗嘱得到公证,但是违背了公序良俗,也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请求撤销。”

“对!”苏青橙点头,停顿了一下,“而且,他们俩以夫妻名义生活,是不是还可告她重婚罪?”

“这个另外列出来。”程浩宇点头。

“余某是第三者插足,给被告的婚姻家庭带来多少痛苦,对了,我记得《婚姻法》也有规定,我找一下。”

“有了,《婚姻法》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还有除《民法通则》除了刚才的第七条,还有第五十八条,民事行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这也是撤销遗嘱的法律依据。”

【程浩宇的优势这时候就体现出来了。】

【实习过果然不一样。】

【没想到小橙子也这么快进入角色,她不是没实习过吗?】

【而且看样子还是她主导。】

【她对法条好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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