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帝的诸天轮回

1207、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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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往事(第3/4页)

“鬼神的事情一定会引发大众恐慌,不利于社会稳定。”苏乙道。

既然风叔自己提及,苏乙干脆就问出了自己想要问的疑问:“风叔,现在的杂务科也是修行人在主管吗?”

“现在的杂务科主管叫阿祖,是当年跟我的一个小伙计,他不是修行人,而且很支持上面搞出来的第一诫。”风叔道,“上面对鬼怪害人的事情基本就是听之任之,他们根本不想解决麻烦,只擦屁股不管事,这么多年来外面妖魔鬼怪横行肆虐,全是因为他们不作为,哼,简直是无能!”

风叔对此似乎十分介怀,提起来满脸不忿之气。

苏乙微微沉吟,倒是能理解上面之所以实行这种政策的想法。

道理很简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鬼怪肆虐横行,这话听起来严重,但实际上真的很严重吗?

正常人碰到鬼怪害人的概率有多大?

港岛数百万人,每年死于鬼怪之手的人又有多少?

其实这个比例很小了,甚至都不如车祸等意外死的多。

而且鬼怪害人十分隐晦,这类案件要么不被外人所知,要么就是可以轻松被伪装成各种意外,再加上刻意隐瞒的政策,完全可以把这种事情压制下去。

而且鬼怪也不总是不停害人,它们也都是有利益诉求,或者是处于情绪宣泄才害人的,总有平静期。

最关键的是,在阳间的鬼怪也并非为所欲为毫无顾忌,它们也要顾及阴差跨界执法,闹得太大太过分的话,必然会惊动阴差。

总之,种种原因的影响下,鬼怪害人的影响一定会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的,而这个范围是掌权者所能容忍的,他们自然会觉得这个政策就是最适合的。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第一诫,会怎么样?

那警察是不是要向民众解释,为什么会有鬼怪害人?

科学需不需要重新定义?

生死大事的诱惑下,会不会吸引更多民众铤而走险?

各类打着研究鬼怪的组织或者宗教,会不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些组织怎么管理?

要不要出台关于鬼怪违法犯罪的法律?

如何界定这类执法的标准和界限?

要不要由政府牵头和阴间签订有关违法犯罪引渡协定?

要不要和阴间建立外交关系?

等等等等……

这些问题其实如果在鬼怪之事被大众证实且接受后,都要逐步去考虑,而且必定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甚至是混乱,甚至会对现有社会结构产生颠覆性影响。

毕竟生命才是人类第一大诉求。

因此,问题就来了,为了一小部分能被压下去的灵异案件,值不值得付出颠覆社会这么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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