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二章 我的中提琴只有职业级水平(第5/9页)
陈志宇那张嘴仿佛加特林!
嘴唇急速开合,对着话筒疯狂输出!
“这个快嘴!”
“真尼玛加特林啊!”
“靠靠靠!”
“听的我耳朵要怀孕了!”
“疯狂!”
“离谱就!”
“蓝星还有人能比陈志宇语速更快嘛?”
“这是什么歌啊!”
“这波简直黑色幽默,陈志宇用英文歌,击败了韩洲的对手,明明英文是韩人的方言啊!”
“简直奇迹!”
“秦洲人用英文说唱击败韩人!”
“那个啥,《rapgod》的翻译好像是,说唱之神?”
说唱之神!
这个翻译没什么毛病。
因为《rapgod》是地球西方顶级说唱歌手,阿姆的代表性作品之一。
在西方说唱歌手,甚至是东方说唱歌手的心目中,阿姆的确称得上是说唱之神。
这些人将阿姆称为“姆爷”。
这首《rapgod》甚至还不是姆爷最快的歌曲。
不过快嘴不能光追求快,评委肯定也会有这方面的考量,所以林渊综合考虑选了这首歌。
事实上。
当林渊看到说唱有快嘴比赛后,内心就已经决定,定制一首阿姆的作品。
毕竟。
天朝的说唱刚刚起步,总体作品的质量上,比起前世的西方,还是存在一定差距,这个咱们不得不承认。
效果确实很好。
宛如阿姆降临,陈志宇拿下了快嘴冠军。
这是陈志宇的天赋,摇滚和说唱,都是他很擅长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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