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0章 打兔子(第2/3页)
子弹击中了他的脑袋,但估计只是擦着头皮过,有可能把他的天灵盖给擦了条沟,顺便带走了一大片头皮!
也有可能他的天灵盖已经破了,只是一时不死而已。
但无论是哪一种,绝对非常非常疼!
哈里森是狙击手,不是好人,就在夜视瞄准仪里看着远处目标在翻滚。
距离远,不好补枪——子弹飞过去得大半秒,天晓得那个倒霉蛋会往哪边滚。
“另一个跑了,往东。”
对于观察员的提示,哈里森回了句:“随他,让他跑。
跑回去才好报信,都死在山上,他的同伙也不会知道害怕。
看着点就行。”
哈里森根本没想追着射击,就放那人一条生路,故意的。
梅耶尔通过夜视仪跟着逃跑者的热量成像看,慌不择路的典型,中途看着他都摔了好几次。
距离越来越远,直到被林木彻底阻挡视线才不再观察。
不追击寻找对方可能的集合点,那不是自己的活,今晚出击搜索都是额外主动做贡献,跑来跑去犯不着。
观测仪角度挪回来,刚才那个脑袋被开瓢的已经近乎不再动弹,此时哈里森再次击发,这才结束了那人的痛苦。
注意力回到第一个目标点,热像仪内能看到两具尸体边的一片黄红光区域,那是流淌的鲜血成了血泊。
不用再补枪了。
收摊,撤离。
这不是当兵那会需要敌人的证件或者武器作为击毙证据,最好等一等过去取来。
哈里森两个对此毫无兴趣,自己是在完成工作而已。
他们早已过了炫耀“老子曾经狙杀多少多少人”的阶段,像白天那会,两人根本就没去记自己快速击毙了多少个武装分子。
一份工作,干掉目标,同休假时没事闲得发慌时,偶尔帮朋友,或朋友的朋友的农场清理一下兔子、野猪差不多。
之前说晚上打兔子,就这习惯性说法。
真没什么区别,自己拥有全世界最顶尖的单兵夜视作战能力,和农场里用装着廉价红外夜视仪的小口径步枪打兔子,栓动式单发猎枪猎杀野猪差不多。
只有自己看得到目标,黑暗中一枪一个,大不了这边环境复杂些,目标也懂得隐藏和逃跑,还要防范万一的反噬罢了。
不过去拿战利品,还有两个原因,第二个原因很简单:部族民兵是穷鬼,身上能有什么宝贝?
第三点最重要!
那些是本地土著,祖祖辈辈熟悉这里,靠着种植与渔猎生存,树林里做陷阱的手艺好得不得了。
天晓得他们会不会在观测点附近整几个缺德的陷阱,晚上谁过去查看谁傻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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