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放肆,这可是你平头哥的独秀时间!(第4/5页)
草丛窸窸窣窣的响了两声,顶着一头白毛的平头哥迷茫着考拉般没睡醒的黑眼睛站了出来。
林愁手一抖。
夏雨手一抖。
夏终徽手一抖,
“哇...俺忍不住了...是它自己过来的不是俺抓的,俺...”
好在林愁眼疾手快把这货直接提溜回来,
“别嚷嚷!”
秦晟感觉不到什么,但二虎和葫芦娃的异化都已经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可以察觉出平头哥身上如休眠期的火山一般暗藏汹涌的本源气息。
和它相比,二虎觉得自己身上的本源味儿顶多像是蚊子的翅膀被点着了一样不起眼。
从睡梦中醒来的四狗子翻了个身,毫不在意的当众挠起了痒痒——然后开始咬尾巴。
嗯...怎么说呢,四狗子钟爱的食谱是白尾鼹鼠和大骨头。
然而非常可惜的是,平头哥无论从形状、颜色还是气味来说,都和它常啃的大骨头有非常大的出入,让狗爷实在提不起半点兴趣。
平头哥的瞳孔中映衬出四狗子的倒影,纹丝不动,连嘴边的胡子都没抖一下,然后不屑的打了个响鼻。
二虎哆嗦着说,
“愁、愁哥,咋办?”
林愁想了想,
“哦,就当他不存在好了——别撵它,它会打你。”
“哦...”
过了一会,二虎又问,
“愁哥,它咋还不走,老杵在那看着我,我有点慌啊...”
林愁淡淡道,
“你老是慌什么,考验你的时候到了,你看人家秦晟就很淡定嘛。”
二虎差点没一鼻子哭出来,
“丫的他就是个普通人,根本感觉不到等阶气势和本源压制啊!”
实际上,林愁非常尴尬:
据传人狠话不多的平头哥一向极其社会,讲究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刚才林愁过去看了它一眼,现在人家过来看回去——这很平头哥,理由充分逻辑合理。
然后还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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