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我选他!(求追读!)(第3/6页)
“我?”
遭受无妄之灾,布鲁斯一愣,现在的邪教徒胆子都这么大的吗?
他看着一副中了五百万样子的詹姆斯,暗自摇头。
这孩子,怕不是傻了。
果然,信邪神,掉智商。
“不行,他不算,他……”史密斯这才发现,布鲁斯还在自己身后。
这可不行,布鲁斯只是一个校工,他哪里打的赢詹姆斯,这是送死!
“怎么,堂堂未来的大巫师,詹姆斯和路德维希先生,你们还会出尔反尔吗?”
詹姆斯满脸得意,他一副慷慨的表情。
“路德维希,你不是尼古拉斯教授的儿子吗?要不你给他几件炼金武器,不然凭你的魔法水平可显现不出尼古拉斯教授炼金水平的厉害。”
詹姆斯觉得,自己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如果史密斯等人不要脸,他可能只有拉这格雷垫背了。
就在这时。
“你确定要和我打?”布鲁斯指了指自己。
“等等,布鲁斯你……”
史密斯连忙阻拦,他怕布鲁斯脑子一热就同意了。
“没事儿的,史密斯。”布鲁斯示意史密斯稍安勿躁,转而问道:
“如果我不上场,难道你有其他办法救下格雷吗?”
“我……”史密斯一时语塞。
而布鲁斯已经转过身。
“我同意你的挑战,不过你得放了格雷。”
“你让他们先立下魔法契约!”詹姆斯可不傻,口说无凭,魔法契约才是最实在的东西。
史密斯和路德维希对视一眼,的确除了这个,他们再也想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
“如果比试出问题,我撕毁契约就出手救下布鲁斯。”
史密斯暗自决定,只要不是出手击杀詹姆斯,毁约的后果他就能够承担。
“拿着。”这时,路德维希从他贴身衣物中取出一把银剑。
炼金武器,唯一能短时间提高布鲁斯战斗力的方法。
詹姆斯见状笑意更盛,反而愈发自信和不屑一顾。
如果说一个校工敢独身挑战他,恐怕他还会觉得自己的灵感有误,对方其实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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