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六章 狼群杀戮(第2/4页)
神明,自诩高贵。
但他们却忘了,这世界上,不只有神明!
在神城,没有神明身份的半兽人一旦暴露,就会被神明抓住,高价拍卖,当成宠物或者奴隶。
这让很多神明都觉得,他们是世界的主人。
当神明当久了,总会以为自己才是最高贵的,自诩万物之主。
神城里,没有项圈的半兽人,可以随意捕杀。只有有项圈的、作为其他神明财产的半兽人,才能够允许被主人牵着出现在神城。
一些神明带着孩子上街游玩,偶尔孩子被一个靠近的半兽人吓哭了,那神明就可以直接抓起他,把那个半兽人摔死,哪怕其实那个神明明明有时间一脚把他踹开。
哪怕有无数选择,神明们都会选择最残忍的方式对待异族。
因为,他们是高贵的神明。
什么叫高贵?
只要你稍微冒犯到我,我就可以轻易的杀死你。
只要是面对比自己弱小的生命,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夺走它的一切。
没人会责怪他,也没人会为那被摔死的半兽人说半句话,所有神明都会欢呼那个神明做得对。
因为,他们是高贵的神明!
但这里,不是神城!
这里是神兽之森,掌握此地权柄的,是狼人!
当野兽展露獠牙,神明的高贵也会破碎!
这个世界会让这些自诩高贵的神明知道,他们,还不是万物之主,只是这世界的一个种族而已!
“噗嗤!”
一颗完整的心脏被锋利的狼爪生生掏出,那六阶狂风之神打在林凡身上的风刃,甚至连林凡的皮毛都未曾破开!
那六阶的狂风之神缓缓倒下,临死前,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这个金色的狼人。
仿佛在震惊。
这林凡,为何背弃了神明的身份,带领狼群,杀戮神明!
林凡低头看了一眼那甜美的心脏,没有吞下,而是随意丢给一只狼人!
对林凡来说,杀戮,已经不再是为了进食。
而是为了杀戮!
不再是为了满足兽性本能,而是单纯的为了杀戮!
“是不是忽然感觉,神明的力量,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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