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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六章 破灭的第一版山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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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六章 破灭的第一版山巅(第3/4页)

实际上,在女巫审判桉之后,第一次“山巅之城”的尝试,就已经失败了。

塞勒姆的女巫审判桉,不只是个简单的宗教问题。

马恩评价过穆教,说他们每隔几百年,就会因为贫富差距,而让底层的人以“上面腐化”的名义,重新解经,重新洗牌一次。纯洁——腐化——再纯洁,这里的腐化,是绿教教义里一种特殊词,不是汉语语义里腐化。

的确,宗教是魔怔、无脑子的。

但在魔怔和无脑子之外,也是有深层次的经济因素的。

清教,加尔文这一套东西,是在封建贵族统治下产生的,更符合新出现的自耕农、小生产者的利益的。

他们鼓励劳作、节俭、致富。

但前提是,需要通过自己的劳作。

也就是,他们在意识形态、所有制方面,倾向于那种“劳动者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并且通过劳作致富”。

放高利贷的,是吗?

商人,尤其是投机倒卖、低买高卖的商人,是吗?

土地投机的,是吗?

开种植园,或者直接有钱买一堆契约奴开发农场的,是吗?

清教徒在欧洲,的确是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欧洲是什么情况?什么所有制?什么贵族农奴?代表自耕农、小资产者、小市民清教,自然是进步的。

但在马萨诸塞州,尤其是之前的政教合一制度下,进步还是反动?清教徒对放高利贷的、商人、投机商、土地买卖者,是什么态度?

约翰·温斯洛普要建的山巅之城,是什么样的?或者说,是以哪种所有制、哪种阶级为主,而所构想的山巅之城?

塞勒姆女巫审判之前,新英格兰发生了什么经济基础上的变化?

一方面,人口开始增加,土地开始贵乏。

新来的人,和后来的人,之间的矛盾逐渐产生。

封建传统的继承制度,一个儿子继承家业,剩下的自己找食吃的宗法制,让不管是新出生的、还是外来新来的人,和之前的老人产生了矛盾。

本来,这里没有地主。

人多了,先来的也便成了地主。

还有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

那就是,第一批来的人,那是真的感受到了欧洲的宗教迫害的。他们在欧洲真的可能会死。

而后代,新出生的一代,最艰难的草创期已经过去了,他们根本无法共情到第一代人所感受到的那种苦难和迫害。

同时,人多了,就得分城镇。

分出去的城镇,越来越远,教会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差,年轻一代对于宗教不再那么上心,反倒是觉得凭啥公理会要问我们收税?他们在那些老城市建的教堂、道路,老子一辈子都不可能去,凭啥要我们出钱?

而且,财产继承制、宗法制、继承法,还有好地已经快要分没了、后来分出去的是烂地的事实,都使得人们开始放弃了对“山巅之城第一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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