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一四五章 提条件,不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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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五章 提条件,不谈判(第3/4页)

第一次出场,便是作为谈判时候震慑的力量。两艘巡航舰、四艘轻帆快船跟随,组成了一支舰队,沿着海军已经走得很熟悉的路线,抵达了釜山。

此时日本方便的谈判使团也已经抵达,包括在这里的倭王,级别已经足够。

倭王代表公家,林信充代文化圈认同,松平辉贞代表武家,实际上真正主持谈判的,是松平辉贞。

刘钰直来直往,也没有扯什么废话,而是给出了他列出的条件。

倭王自降帝号,称王;幕府不得对外称大君或者国王,改由天朝册封,确保幕府世袭不变。

割让虾夷、隐歧岛、对马岛给大顺。

于九州岛、四国岛、以及大阪附近、轻津海峡等地,开放五处口岸。

大顺拟定货物价值百分之五的关税,可由幕府收取。但收取关税之后,货物在日本售卖不得再征收其余税种。

拆除下关海峡的炮台,永久不得在下关海峡两侧修筑炮台。

归还琉球的北方诸岛,废弃当年签订的《掟十五条》。

萨摩藩藩主,必须亲自前往琉球道歉,亲往琉球宗庙祭拜。

自万历年间至今,百余年时间,萨摩藩侵吞琉球朝贡贸易,折合每年一万两,本息合计赔偿200万两库平银。

赔偿当年掠夺琉球的珍宝,作价300万两,若能朝贡,则都为藩属,天朝可为琉球做主,免除利息。

补偿大顺军出战的军费、战损、抚恤、后勤等,合计500万两。

废除与荷兰国的贸易,未经大顺允许,不得与天朝体系之外的国家展开贸易。

废除与朝鲜国的贸易,未经大顺允许,不得与天朝体系内的国家展开贸易。

不得阻止商人在口岸所进行的贸易。

进献《大日本史》,由朝廷礼政府删减其中的僭越之语。

倭王与幕府将军世袭继位,由天朝进行册封……

林林总总一共三十余条条件,天朝只有权利,没有义务,但有些义务是不用说的。

加入了朝贡体系之后,天朝自然有义务保护其免遭天朝之外势力的威胁,藩属加入天朝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权利。

松平辉贞也知道幕府的底线,看到这些条件之后,内心其实很平静。

本来就很平静了,战败之后,束手无策,只能任凭大顺这边提条件。

现在刘钰来了,又带了一艘之前所从未见过的巨大战舰,这就让松平辉贞的内心更加平静了。

扫过刘钰提出的一大堆条件,内心一一计算着可以讨价还价的地方。

割走虾夷地,还算好说,那本来就是一片蛮荒之地,价值实在不是太大。

在这在那里的藩城已经被大顺军攻破,武士多半死伤被俘,实际上也无需考虑福山城的意见。

而且既然朝贡天朝,自然也就不再需要一个征夷大将军,天朝礼政府会解决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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