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四八四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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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四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五)(第3/4页)

为什么不直接花10两银子买呢?

一来,能花6两无限期的租,每年只给一些象征性的地租,为什么要花10两?

二则,地主自己也不想卖地。卖地容易买地难,土地也是留给子孙最好的基业。将来万一买卖失败,收回土地即可。

三则,土地在谁手里,谁就要承担税赋。大地主有关系,可以只交国税,避开那些摊派。而买地的人,只想要地的使用权,不想要地的所有权,因为有了所有权,就意味着要纳税,承担徭役等等。

四则,地主急需钱,又不想卖地。折中一下,怎么可能按照原价去“押租”?

如此一来,也就形成了松江府佃农的一些特殊性。

询问之后,可知眼前这家佃农,原本就是自耕农。

家里有四亩地。

将四亩地卖了,换成现金。

然后,在大地主急需现金的时候,拿着卖掉四亩地的现金作押,租十亩地,每年只需要缴纳一石租子。

比起正常的、普遍性的租佃,这租子其实就可以忽略不计了。刘钰见过最离谱的,是收粮时候,百斤一算,六十五归田主、三十五归佃户。这十亩地才收一石的租子,真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这等于是什么?

等于是四亩变十亩。

还省下了之前四亩地要承担的国税和杂税。

他是佃户吗?

是,因为他自己没有土地这个生产资料。

但是,他穷吗?

不富,但相对于大顺的普遍性的佃户来说,肯定不算穷。

这种租佃,对双方都有利。

首先,松江府因为大量的南洋米、东洋麦,使得传统的收租子的收益下降。

其次,投资需要现金。

再次,拿着土地抵押去借债;和将土地的使用权租出去,收取将近一半的土地售价的现金,这两者完全不同。

前者,那土地抵押出去借债,主动权在债权人手里。而且,松江府工商业的投资,也没有密西西比泡沫或者南海泡沫那样“诱人”的回报率,借高利贷去投资,那投资回报率得多少才能值得借高利贷投资?尤其是大顺高利贷利息如此高的情况下,谁不到万不得已,敢去借贷?

后者,土地的所有权,仍旧是地主的。当地主投资失败,或者又想继续收租子的时候,将押金推给佃户,土地仍旧是自己的。

而且,松江府这边,是保护这种租佃模式的,是走官方印花契约税的。大部分情况,双方也不会闲着没事干违约:地主收回去干啥?佃户退了干啥?

绕了一圈,其实谁受损了?

仔细想想,似乎也没有人受损。

国税不高,按照正常国税缴纳的话,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小农破产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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