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八四一章 最后的布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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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一章 最后的布置(六)(第3/6页)

爹或妈,有一方是奴婢,那么生下来的也是奴婢。

当然,原本这是个脱裤子放屁的规定,因为高种姓和低种姓不通婚。

但就和锡兰国的那些“高种姓”一样,理论上的高种姓,现实里的自耕农阶层。

大顺还士农工商四民之中,农排第二呢,这种理论上的地位高无意义。

封建王朝嘛,但凡自耕农阶层能够稳定,统治就没问题。

可自耕农阶层,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往下滑,而不是往上跃。

朝鲜国这边第三种姓的良民,娶不着媳妇之类的,那也只能找不在阶层之内的贱民。

虽然此时因为“良民”数量不足,从一滴血原则,改成了母系原则。好像也就改了没多少年。

可稍微一想,要么这纯粹是闲着没事干改着玩。

男良民找女奴婢,生的娃还是奴婢,这等于没改。

反过来,男奴婢,找女良民,这才有意义,但又不太可能,男权社会下,女良民为啥要找男奴婢?

要么,如果不是纯粹改着玩的。

那么就可以反推出一件事:即朝鲜王朝的中央集权,其实理论上已经崩了。只不过因为离宗主国太近,和惯性在维持。

显然,这么改的原因,并且改动真有意义的前提,是大量的良民,投靠给贵族阶层当奴婢了。

或者因为税赋问题等,使得大规模出现了类似于明朝诡寄投靠的现象,被税逼的宁可去当奴婢也不当良民。

所以给朝鲜王室逼急眼了,不得不改一滴血原则,为母系原则,试图控制更多的良民。

应该说,也就幸好朝鲜国距离太顺太近。

但凡远一点,不在直接干涉范围之内。

通过奴婢从母法、还是一滴血原则,就足够推出来,其王权所掌控的力量,越发衰弱;掌握了大量人口、土地、奴婢的贵族,要按天朝的传统,早就狗脚王了。

这种情况下改革,肯定要出大事。

而且肯定越改越乱。

让奴婢从良,这不是从贵族士大夫嘴里夺食?

刘钰估摸着,伴随着开埠导致的一系列情况,朝鲜国的内乱,可能也就这几年了。

贵族可以免税、逃税。

税赋都压在良人自耕农身上。

开埠导致的小农破产。

大量的良民肯定往贵族士大夫名下跑。

很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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