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后,她和大佬闪婚了

260,很中意,被迷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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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很中意,被迷倒(第5/6页)

这话一出,不少战士都争相报名,都想体验一把,看自己和传说中的兵王,相差到底有多少……

最后,总共有六个平常成绩特别好的战士,要与陆隽辰一较高下。

陆隽辰在比赛前,跑到时卿和仔仔面前,笑道:“儿子,爹地要去比赛了,你要为我加油哦……”

“爹地加油。”

仔仔非常给力地呐喊起来。

时卿站在边上,有点担忧地叮咛了一句:“哎,他们天天在练,你呢,天天在坐办公室,年纪也大了,别太拼啊……”

毕竟是三十岁的男人,不像那些小年轻。

她这么说,没别的意思,就是不想他为了赢,伤着自己的身体——年纪大上去了,有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

陆隽辰可不爱听这个,凑到她耳边低问道:“陆太太,你这是在置疑我的能力吗?”

咦,这话,好像在开船哦!

她立刻正色,解释道:

“我没有,绝对没有。我是觉得,你得面对实际情况。六年前,你才二十四岁,和他们年纪差不多,现在呢……你几岁了……咱们不能乱逞强不是吗?”

有时人不服老都不行。

“等着。我会让你看到我的实力了。即便离开部队六年,我的战争斗绝对不输任何一个在役特种兵。”

完了,男人不服输的性子被挑起来了。

她干脆闭了嘴,不再多说:

这个男人是不能被说“不行的”,是她触到他逆鳞了。

陆隽辰去换了一身迷彩服,和其他六个身形都魁梧的战士并列在一起,准备开始比赛。

之前,她还一直在遗憾,没有机会再看到他穿军装了,今天,这个愿望倒是实现了——身着迷彩服的男人,男性魅力直接爆棚。

她担忧的同时,却还是忍不住拿出手机,对着他喀喀喀一阵狂拍照。

真真是帅呆了!

说真的,这六年,她从来没迷恋过任何男人,在她眼里,活的男人,远不比死人来得有吸引力。死人的话,至少可以拿来研究,可以测出各种医疗数据。

活的男人,能带给她什么体验?

反正,在她的生活中,男性是一种无性别的动物。她对任何男性都无感。

但今天,她好像要收回这个想法——原来一旦心动了,那个人在她眼里,就会变得特别的与众不同。

是帅的,又是飒的。

是野性难驯的,又是彪悍无敌的。

他,在人群中,始终是璀璨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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