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征程

第一百四十章 学习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第一百四十章 学习(第2/3页)

洛克跟着门卫走到一处教室门前,轻轻敲了敲门,门打开,一中年学者模样的教师出现。

“你好,这是我的介绍信。”洛克恭敬说道,这学者明明没有一点斗气修炼的痕迹,看起来比军营里最弱小的士兵都要孱弱,但洛克就是被这气场压住了,读书人的气场。

中年教师莫比桑不耐烦的打开了洛克的介绍信,他刚刚正给学生们讲到了福斯坦王国的发展史,兴致正浓时被打断,心情可见一斑。

不过坏心情很快就被介绍信的内容消散,介绍人是安吉丽娜公主,盖着的戳印却是副院长克里米亚的签名,如果莫比桑学习过魔法,就会发现那签名下跳动的火元素。

由阴转晴,莫比桑谄笑着脸邀请洛克进入教室。

背着行囊的洛克走进教室,教室里稀稀落落的坐着二十几个学生,有男有女,年纪也各不相同。

教室里的学生们好奇的看着洛克,他们可从没见过莫比桑先生露出过这种表情。

“难道他是侯爵的私生子?”

“谁知道呢!”

“马布里伯爵和他长得很像。”

“。。。”

教室里传来学生们的议论声,直到莫比桑一拍讲桌,再次陷入安静。

这几天洛克开始有规律的生活,每天流连于居住的旅馆和学校,他需要学的是《福斯坦常用300字》《奥摩尔帝国通用语言》,仅仅两本书就已经让洛克头大。

尤其是第一本《福斯坦常用300字》,明明只有三百个字,为什么能编出这么厚一本,洛克看着比他脑袋还大的字典,陷入沉思。

光想没有用,还是学吧,洛克拿着花了他两枚银德勒买的鹅毛笔,以极不标准的姿势练习着家人的名字。

“啪!”鹅毛笔折断,洛克哭笑不得的换另一枝,旁边足足有一摞的鹅毛笔,都是他事先准备的。

也许是两枚银德勒一枝的鹅毛笔,浪费的让他心疼,洛克的写字姿势,很快调整过来,当然这其中还有老师莫比桑殷勤的关照。

洛克还诧异发现,莫比桑竟然是一位勋爵,虽然不太理解为什么一名贵族跑来这当老师,但他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结论还影响了洛克很长时间。

原来不光实力能改变命运,知识也能。

《奥摩尔帝国通用语言》洛克学了一周还是没有多大进展,可能他就是没有语言天赋吧,跟着格蕾丝她们待了这么长时间,夏尔洛方言也才仅仅会一两个。

直到有一天晚上在格蕾丝和夏茜那留宿。

“什么?!你会奥摩尔语言?”洛克不顾某个部位还在格蕾丝身体里,激动地问道。

“我很小的时候就会说了。”格蕾丝扶了扶秀发,洛克突然地一个激动让她有点吃不消,“这是贵族的必修课。”

洛克不信,斯维尔和巴特也是贵族子弟,他不信他俩也会说奥摩尔语言,就是他在学校里认识的那些同学,也没几个学奥摩尔语言的。

“教我!”洛克舔了舔格蕾丝的耳朵,嘴中呼出的热气喷到湿润的耳朵上。

格蕾丝身体一颤,紧紧抱住洛克,指甲在洛克肩旁上留下细细划痕,一段时间过后,格蕾丝无力的躺在床上喘着粗气。

洛克看着丢盔弃甲的格蕾丝一笑,也不管衣服穿没穿上,冲到另一间房找夏茜去了。

夏意一声尖叫,慢慢变成呢喃,最后只剩下喘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

小说推荐:快穿:女配?不,我是妖孽玄幻:娘胎修炼,开局绑定天道老婆!神权继承人覆山河团宠小福宝:六个大佬舅舅争相喂饭饭我能无限附体神权之上侯爷的农门福妻憨夫君宠妻蓄谋已久飞流九天我直播问答社死了诸天群豪玄幻:师姐,我真的不想吃软饭呀从四合院开始的旅行邪神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