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被天后告白,我跑路了

第124章 龙哥,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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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龙哥,我好了(第3/4页)

因为,这个人是大威天龙,是他的偶像!

七仔爬起来,用远超平常的速度洗漱,在屋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件自己最好看的衬衣穿上。

甚至还去卫生间偷偷拿了隔壁粗壮男的女友的香水,在自己身上喷了几下,这才满意地出了门。

当他按昨晚龙哥发的地址来到一间录影棚时,才早上七点。

等了一个多小时,一道熟悉的身影终于出现了。

七仔激动地迎了上去,张开嘴:“龙、龙、龙……”

林慕看了看他,微微点头,打开录影棚的大门,对他道:“进来吧。”

“是是是!”

七仔赶紧跟着他进去,心里激动的不行。

龙哥刚才对我点头了,这是龙哥第一次拿正眼看我,还面对面地对我说话。

哇!啊!

啪!

一张纸甩在了他的脸上。

林慕皱眉道:“跟你说话呢,走什么神?”

“哦哦,对、对不起。”

七仔赶紧道歉,接住那张纸一看,是一首谱子,他又激动了:

“龙、龙哥,这、这是您给我写、写的歌吗?”

林慕瞥了他一眼:“我没发现你居然是个结巴呢?”

他有点后悔找这家伙了。

之前他让对四强的其余两个人都做了调查。

发现“面对疾风”其实是个富二代,来参加节目属于玩票。

而七七七则是个标准的素人,甚至比素人还要低一档。

因为这个叫七仔的小家伙实在太平庸了,家境普通,高中文凭,社交废物,目前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

没什么野心,唯一的特长是唱歌。

这样的人自然比那种富二代容易掌控。

而且,林慕还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

七仔在音乐上似乎有一种惊人的天赋,但因为他的性格,却一直没有展露出来。

不过这只是林慕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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