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加)(第3/5页)
乐户要嫁人,为了不影响将来夫君的名声,必须要做的就是脱贱籍如良籍。
但因为获罪的官身,除非天家开恩,或是遇上大赦,否则,很难脱籍。
当然,这是后话。
(教坊司以乐为主,与官i妓不同。)
除却不允许良籍贩卖为贱籍外,
另外写到,北虞允许女子从商,
既然是经商,那女子就少不得能识字,精通财务,
进而,建立女子私塾,允许女子学习就理所应当。
并且言明,女子嫁人后,其所持嫁妆,在自愿的情况下,丈夫可以使用,
但不能列入夫家家产范畴,若夫妻和离,妻子可带走所有嫁妆。
一般来说,男子为了颜面,很少会动用妻子嫁妆的,
加上这一条,就是为了防止再出现锦娘的事情。
女子出嫁所带的嫁妆,为的就是在夫家能够过好日子,嫁妆带的越多,自身底气就越足,
和离后,回不去娘家,有这份产业在,某个经营手段,不难度过余生。
戚染染看了看,小声,
“可以再补充点么?”
宇文宸:“说来听听。”
“女子也要有继承财产权利,
女子和男子一样,直系亲属,有优先继承的权利。
其次才是旁支的亲戚。”
这样一来,就能避免如同连翘一般的情况。
家中突发变故,心情还没能平复上来,反倒是有一群眼红的亲戚上来抢占财产,抢着吃绝户。
宇文宸觉得有道理,将这一项加了上去。
戚染染直着腰杆,忽然又举手,眼巴巴地问,
“我可以再提点意见么?”
“说。”
戚染染想了想,
“我想成立一个关于女子的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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