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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护国军扩军筹饷(第4/4页)
(六)将云南中国银行银币二百万元,分发第一军携入四川一百万元,第二军八万元,第三军第一梯团二万元,挺进军十万元。其余八十万元,均作本省军饷。
(七)颁布护国公债条例,发行护国公债一千万元。后因故停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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