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第571章 与民权保障同盟的不睦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第571章 与民权保障同盟的不睦(第2/2页)

文章提出:“把民权保障的问题完全看作政治的问题,而不肯看作法律的问题。这是错的。只有站在法律的立场上来谋民权的保障,才可以把政治引上法治的路。只有法治是永久而普遍的民权保障。”

他批评说:“同盟的总会宣言有要求‘立即无条件的释放一切政治犯’的话,……这不是保障民权,这是对一个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动。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谋虎皮的人,应该准备被虎咬,这是作政治运动的人自身应负的责任。”

民权保障同盟给胡适发来电报:“本日沪《字林西报》载先生谈话,反对本会主张释放政治犯,并提议四原则,与本会宣言目的第一项完全违背,是否尊意?请即电复。”胡适没有答复。几天之后,又由宋庆龄、蔡元培署名发来了电报:“养(22日)电未得尊复。释放政治犯,会章万难变更。会员在报章攻击同盟,尤背组织常规,请公开更正,否则惟有自由出会,以全会章。盼即电复。”胡适还是没有答复。

在共产国际的人看来,胡适这种只是要求在法律范围内保障政治犯的人权的态度,已经跟“同盟”要求无条件释放政治犯的宗旨完全背道而驰。胡适再留在“同盟”之内已经有害无益了。而且胡适坚决反对发表伪造文件并且要求公开纠正的态度,也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了。

3月4日上海《申报》报道:“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昨日开会,决议:开除该会会员胡适之。”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章

小说推荐:我在大秦长生不死猝死后带着APP在古代发家致富大明王侯大隋主沉浮北朝帝业刘备:我的兄弟叫武二大隋软饭王初唐小卒大宋节度使帝国第一家丁凰啼山河黜龙重生北魏末年李治你别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