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二王赴梁(第3/3页)
比如耕民负责耕种的田地,年终收成时超过了该邑收成的平均亩产,那么超过的部分,取其中一半平分给参与耕种的这几名耕民——当然,这是要考虑‘良田’、‘瘦田’区分的。
不必承担来自天灾人祸的风险,一年固定得到十二石粮,种得好还有额外的奖励,再加上少梁的律令中给予农民的补贴,比如肉类、酒糟、以及工龄方面的补贴,少梁的农夫又岂会有何不满?
于是很奇怪的一幕出现了:天下各国都在陆续废除井田制,鼓励私田,唯独少梁依旧沿用井田制,而且还没什么民怨,国家也蒸蒸日上。
不得不说,这就是‘墨法国家’的优势,其他国家就算想效仿也没办法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