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三方协议,皆大欢喜(第3/4页)
这可不是诱骗啊,朱富贵表示自己说的都是事实。
只不过,李鸿章管理的那些土地和人口,并不是他的私人财产,只是他那个江苏巡抚的临时地盘,满清皇帝一纸命令就有可能让他一无所有;
范德比尔特家族1亿美元的财产,也是高杠杆殊死一搏后的纸面数字,随时可能暴雷。
可惜的是,李鸿章根本不懂杠杆和金融为何物;
同样的,对于西方人来说,他们同样不懂中国科层制体系崩溃前,“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样中央对于地方的强大控制力。
正如,李鸿章给冰淇淋吹凉,斯蒂夫痛饮滚烫的开胃汤一样,一切都只是一个美妙的误会。
最终,一份洋洋洒洒的双语协议签订下来。
淮军江苏巡抚方面:
1、出让远东舰队100%所有权与唐纳德财团;
2、获得唐纳德财团现银70万两(约20吨白银,价值人民币1亿元),分一年半付清;
3、投资白银10万两与【三方铁路公司】,组织20万赴美劳工,获得铁路公司15%股份;
4、获得米利坚大统领的友谊+米利坚首富的友谊。
范德比尔特家族:
1、剥离原铁路公司股份及债务,组建【三方铁路公司】,股份减持至45%;
2、组织船队运输赴美劳工;
3、向唐纳德财团无偿提供炼铁、筑路、炼油技术;
4、以尼德兰商团作为平台,帮助操作远东舰队转让事宜;
5、获得东方四千万人的统治者的友谊。
唐纳德财团:
1、向淮军江苏巡抚支付70万两白银,分期1年半支付;
2、获得远东舰队12艘战舰;
3、向【三方铁路公司】注资30万美元,接收并管理20万中国劳工,修筑爱达华州至华盛顿州铁路,获得总计40%股份。
4、确保【三方铁路公司】所需钢铁等物资供应。
5、获得铁路大王(未完全体)的友谊,获得淮军系的友谊。
总而言之,通过这一份协议,李鸿章方面获得了钱和铁路股份,失去的是一支鸡肋的舰队和20万白给的劳工,可谓大赚特赚。
说是自1840年以来,“我大清”的第一次外交胜利也不为过。
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大清”第一次在别国获得了筑路权,可谓扬眉吐气,一雪国耻,只要李鸿章操作得好,绝对是一笔重大的政治资本。
不过还是第一次签约的李鸿章、周馥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是,无论是合同的中文版还是英文版,通篇都没有提到过“大清国”,而只有江苏巡抚府或者两江总督府,甚至是李鸿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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