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过去当老师

第二百六十五章 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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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录歌(第4/6页)

理想呢,手里的吉他,弹奏着没有人听的曲子。

至于远方,谁没有一个向往的地方呢!

而孤独是常态,在认清楚自己的平庸之后,谁不是一个落魄的流浪者……

乐蝶公司的很多人都比较好奇方白,应该说好奇方黑。

当年方黑横空出世,带着小马仔许之谦在各大音乐榜单杀来杀去,可以说,那一年,是属于许之谦的年代,同样也被人成为黑暗年代。

那一年,许之谦从一个没有人认识的歌手,再到霸榜到让所有人都认识,谈及许之谦,就必然少不了他背后的男人,那个神秘的方黑。

哪怕他们乐蝶公司花了大代价签下了许之谦,都没有从许之谦的口里套出方黑是谁……

面对七八道目光焦距。

方白坦然的坐在录音棚里,然后唱着自己记忆里的那首歌。

其实方白的声音仅仅是那种属于有磁性的感觉,可以低沉的唱一些民谣,也可以飙一些高音,但也并不是全能,主要是以前学过变音的技巧,也就是声优的技能,偶尔唱一两首其他风格的歌还行,用久了,嗓子扛不住。

所以之前带着莫蝶在酒吧嘶吼的时候,也就只敢唱几首歌,唱多了,会破音。

当这一首《理想三旬》出现的时候。

所有人都愣住了。

“这……”

“新歌?”

“这就是黑爹的恐怖?”

“这特么的,黑爹这么强?”

录音棚外,一个音乐人不敢置信的看着录音棚里的方白:“这又是一首民谣?”

方白并没有管外面的人的感受,他前世超级喜欢这首《理想三旬》。

因为这首歌总给他一种无可奈何又不得不接受的味道。

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是这样,很多东西,都只是可望而不可得。

理想三旬,一旬为梦想,二荀是爱情,三旬乃自己。

在时间是来说,一旬是十年或者一轮。

人在一旬的时候,在面对这个世界总是抱着好奇心,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年少的时候会放下豪言壮语……

我要成为科学家,我要考清华北大!

等到二荀的时候,一生中最好的年华,也是谈恋爱的最佳年纪,爱上了一个最应该爱的人,却发现,微风吹过的那张最熟悉的脸,也变得逐渐陌生了起来……

沈从文先生曾经写过这么一句话:【我行过很多地方的桥,看过很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在最好的年纪里遇上最好的那个人,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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