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天

白皮书 第一百一十四章 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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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 第一百一十四章 淬(第2/4页)

可《赝沽仇》的笔法是历史性得,它天生就带有厚重的注脚,“不可置疑”,严谨,就像是其它文明里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且最奇怪,好像迄今为止,只有他看过。

不像是小众,就只有他才能翻阅这本古朴苍老的书籍。当然,也有可能,只有自己才能看的下去。

他找不到有关于这本书丝毫的讯息,在这个喧嚣的世界,自己于最沉默中思考,最后也将带着它一起离开。

至于书名……

艳骨仇?

无法理解,因为书写它的文字不是自己的母语。

但,似乎……

这三个词应该是彼此独立得,连起来是一个诡异的成语,用它做书名的书籍更是有那么得无法理解。

它是繁琐得,没有事无巨细,没有但也没有参杂个人解读,全是对事情不同角度得记录。

这其中,病服少年最喜欢红发伯爵这一段,因为它是全文中稍有得带有艺术性加工的地方。

——七国庞大,可很多区域是有领土争议得,后来出于隶属原因彼此分化、独立,也就成为了所谓的“王国”、“封疆”。

而大国小国之间的隔阂,更是明显:如果说七国的围墙是罪,那么小国的底线就是耻;

大国的罪文化源于自己的位序,不犯罪不落口舌,高高在上得鄙夷,保留着不择手段这均衡后的依据,相比之下小国不犯罪便无法活下去,但道义有缺则会被吞并。

红发伯爵之所以引起围观,主要是大国对此选择了插手,因为那些异能强者的“脊梁论”影响了鱼虾恋得频繁,这是一场叛逆,一次用国运做赌注的嘲讽,同时也是霸凌,是意识形态得强加扩散。

可实力就是规矩。

或许纠结就在于这,病服少年是看书的过客,他无法理解,但长时间得理解,他又不能做到置身事外。

全书没有主观视角,他只能不断得推理、思索。

陆寻,这应该是自己的名字;

在病床上久了,他也失去了用语言表达自己情绪的意愿,这种低效率让他感觉很累,似乎有什么东西将他的生命荒废般。

不过有名字很好。

病服少年在很多地方游历过,但最后无一例外都会来到《赝沽仇》的世界,最后停留在红发伯爵的故事上。

七国闭塞、旷野,潜规则很多,如今陆寻并不知道自己在这样的环境里有什么感受,他能看能听能触摸,却又好似始终被隔绝在一层膜之外,无法与内部共鸣、呼吸。

起初作为一名药石无医的病患,后来作为穿梭各界的旁观者,他的孑然一身不仅是习惯,更多得是种排斥与恶心。

繁殖基因并没有在他这分得一丝一毫的权利,他就像生命里的怪胎、致癌物、病毒,就像他已故的战友所言,“我之所以提出这么苛刻的要求,便在于我全然不需要婚姻,既然你要改变我,这点条件都没有怎么行。”

曾经他很喜欢与那橙红岁月里的将军在一起,那是他唯一没有把重心放在睡眠里的一段日子,可惜他死后再无这般男儿,就像这本书里的咆哮大山岗一样。

当然,如今他所处的,是红发伯爵的鱼虾恋。

——前面铺垫的引子是一位姑娘,她是公爵府最后的掌权者,可她的儿子是一位比他父亲更加懦弱、宽容、文明的帅气种.马,那一连串的高贵姓氏在老妇人偷情事发后彻底得泯灭于王朝的传承序列。

对于这府邸的衰落旁观者很清楚,可随着三代强势女主得出现,却暴露出了军府男儿的下贱,在这个已经百年没有出现同性恋资格的落后家族里,繁衍了无穷无尽的可爱蠕虫,而随着大公爵得倒下,小国的命运被时代洪流裹挟着横冲直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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