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第十三战:活塞(第3/6页)
马丁的印象比较深刻。
好像德拉蒙德还有一个外号,叫做庄神。
可是,为什么叫他庄神呢?
他的名字叫安德烈·德拉蒙德。
英文名叫drummond,发音是['dr?m?nd],而drummond音译,开头读庄。以前drummond被译为庄蒙德,后来才渐渐地被译为德拉蒙德,
因为他高中时被称为全美第一高中生,他打得非常好,潜力大,内线有不错的威慑力,是个超强的防守大神,所以我们的球迷就开始叫他‘庄神’了。
而德拉蒙德最厉害的是什么?
马丁印象费超时空,自然是篮板球了。
经常的nba20+20的好手。
而德拉蒙德的篮板能力为什么会这么强呢?
有研究的人发现,德拉蒙德篮板球能力那么强的独门秘籍就是他的篮板嗅觉天赋。
天生球感。
很多人运球的球馆,很多人有投篮的球感,很多人则是有着篮板球的球感。
在篮球出手之后,看到篮球的轨迹,看到篮球的旋转,听到篮球砸筐的声音,他就能敏锐地感觉篮板球的位置。
而德拉蒙德虽然身高不是非常的突出,但是,他的篮板球天赋让他能提前不少。
当然,这里面也还要不少的其他的因素:
比如身体条件方面的。
德拉蒙德的身高是2.08,他的臂展达到了2.29米。
21厘米的身高臂展差距,这是肉眼可见的天赋。
他超长的臂展使得他对抢篮板有了更大的加成,有了更大的掌控力。
就像是后卫厘米的隆多,他就是一个非常不错例子。
当然,也离不开他的技术条件。
终结比赛的能力其实很多时候是靠着技术活的。
可是,德拉蒙德就是个糙汉子,有点类似当年大本的一个糙汉子。
他的技术并不细腻,他的投篮也是有些让人忍俊不禁。
他主要的得分都是来自近筐攻篮。
而这粗糙的得分技术就是决定了他在进攻端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二次进攻。
篮板能力就成了他必须要掌握好的技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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