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五九三章无令持械上岛死路一条(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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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三章无令持械上岛死路一条(四更)(第2/3页)

全旭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吃人饭不干人事的汉奸,如果杨苗禄没有把吕宋岛的真实情况泄露出去,西班牙人将心比心,也不会派那么多的登陆部队,他们能派一两千人就不错了。

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沈湖镇的人手不多,也可以顽强的守下来,也不至于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另外,传本侯命令,任何与杨苗禄家族有生意往来的商贾,禁止登陆吕宋,台湾和辽东,我们辽东、台湾吕宋,不与他们做任何生意!”

李信微微点点头。

这才是他最看重的全旭,他对自己人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索命阎罗。

随着全旭的一句话,杨苗禄家族在南洋就混不下去了,辽东不仅仅有大量的工业产品,同时,也是一个拥有一千多万富裕人口的庞大市场。

李定国跟着李信,一句话也没有说,他可以看出,李信是全旭的崇拜者,就像自己崇拜义父(张献忠)一样,他原来也坚信,只要张献忠推翻大明王朝,就可以结束这苦难的乱世。

只不过,他现在更愿意相信全旭。

“将士们辛苦了!”

全旭最喜欢干的事情,还是鼓舞士气,随着全旭所走过的地方,众民兵们纷纷向全旭施礼:“侯爷,武威!”

“侯爷万胜!”

“侯爷万胜!”

全旭望着兴奋的民兵道:“请大家永远记住,记住这个地方,沈湖镇,一辈子都要牢牢记住,沈湖镇三百五十三人,男女老少,面对数万名精锐的西洋人进攻,他们据城堡坚守六个小时,打退了敌人数十次进攻,击毙、击伤敌人六千余人,不可一世的西洋人,在这里被我们打败了!”

那些民兵们兴奋的满脸潮红:“侯爷万岁,侯爷万岁!”

李信的脸色微微一变,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搜索着,此时无论是全家军的近卫旅士兵们,还是民兵、或者百姓,都振臂高呼:“侯爷万岁!”

万岁,这个名词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可以拥有的,这可以说是把全旭架在火上烤。

一旦这里的情况传到京城,恐怕朝廷也会引起一场十级地震。

李信来到全旭身边:“侯爷,吕宋天气炎热,战场必须马上打扫,否则容易滋生细菌!”

“那就打扫吧!”

众民兵兴高采烈,真正参加战斗的民兵,已经去追击了,这里的战果,与这些的来的民兵,没有什么关系。

但是,这次尸体,大部分都是海盗和雇佣军的,这些人的财物,都是随身携带,打扫战场,就可以发一笔小财。

至于首级,那也是战功,他们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首级就意味着军功,意味着赏金,谁不清楚这一点?刚才打得太惨烈了,大家都杀红了眼,顾不上其他的,现在一看,哎哟,我的天,数不清的尸体横卧一地。

这些都是钱哪!

丰州和胜州的民兵们争先恐后,抢到一具尸体便咔嚓一刀把脑袋砍下来扔进麻袋里,然后扑向下一具,那个种速度,那种激情,仿佛农民正在丰收的庄稼地里收割庄稼。

嗯,在这些民兵眼里,这些尸体都是已经熟透了的庄稼,不割就没天理了!他们争分夺秒,分片包干,不少伤兵还在哀求,就被他们一刀砍掉了脑袋。

他们甚至还为争夺首级吵了起来:“这一片战场是我们丰州的,首级当然也归我们了,你们胜州的不许抢!”

“你们丰州吃肉,我们跟着喝点汤可以吧?”

战场上遗留了两三百门火炮,这些火炮,三分之一是铸铁炮,三分之二都是青铜炮,铜,就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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