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不可为的事情(第5/6页)
公生步入这间芭蕾舞室,只是第一眼就看向面前的一根横梁。
手中的卷尺拉升,沿着墙壁向上,测量出尺寸。
离地高度四米左右,就算加上成年人的臂长,也不可能触及到的高度。
但是一个小学生就这样被吊在上面,四周还没有其他可以攀登的梯子与物品。
被定义为自杀。
“对了,公生,这个是昨天从美奈子好朋友那里拿到的日记本,给你。”
一本仔细包裹的日记本递过来。
米原晃子也未曾想到过,会有这样的证物存在着,并且还存在三年。
如果不是昨天的提示,米原晃子不曾猜测到。
公生将最为关键的证物拿到手,放到背包内。
“只是一个小证物,还无法成为关键的证据。”
物证并不具备决定性。
只是小女孩的手书,完全存在伪造的可能性。
如果非要解释,这本日记本是后手物品,先手出示不会具备任何指证作用。
只有通过其他的证据铺垫,再出示才会被认定具备证据指向性。
是指向性,不是决定性。
“那么现在还需要哪些证据?”
米原晃子询问面前学生。
从对方开始接下案件处理后,似乎过去很多卡壳的东西,都变得清晰。
“钥匙,我要知道这个教室的钥匙管理,最好是三年前的。”
“除此之外,我还需要一个工具梯。”
这么高,肯定无法是其他方式,只有通过工具梯。
而在小学部,工具梯是被严格控管,以免被学生拿走。
老师们也很少会接触工具梯,毕竟老师们不需要触及到工具梯的使用范畴。
“工具梯......我现在带你过去,那个被锁住,而钥匙则被杉山老师保管。”
又一次,触及到案件人。
米原晃子此刻再看向头顶的房屋横梁,思考自己三年前为何没有发现这些事情。
不,准确的说,是这些很细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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