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筑草之城 第92章 嫁女(第3/3页)
“楚国公经略高丽,战于江华岛。高丽水师尽墨,遂与纳和。高丽允以皮岛驻军协防辽东事,奉铁山郡半税赋养军。
租借高丽耿罗岛九十九年,改名济州岛。以济水候阮小七、新安候刘唐留守,驯养马匹,兼司高丽海外贸易事,十税其一。
又与高丽行通商共税之策,曰海外贸易货品,自济州岛纳税后,皆可通行高丽。高丽纳税者,济州岛亦不再复税。此皆利民之策也,高丽朝野无不悦服。
楚国公自妻高丽汉阳公第四女,高丽王册汉阳公主。其余将佐,亦得高丽女子婚配,于是军心雀跃,高丽国亦安。”《明史-楚国公世家,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