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红娘的吃狗粮日常

第9章 魔族的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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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魔族的魔法(第3/4页)

“我的伤不就是魔族造成的嘛,这么大张旗鼓,不就是想让我出面然后好找机会杀了我。”

“你现在伤还没好全,你岂不是很危险!”

“没关系,他们现在威胁不到我。”

“真的吗?”

芙雅很担心“重伤未愈”的撒旦。

“真的,话说你要不要跟我学习魔法?”

“如果你不嫌我笨的话,我当然愿意!”

“不会嫌你笨的,我的魔法和人……大部分人的魔法不一样。

是不需要法杖的,一些比较低阶的魔法都不用念咒语的,但是这个比大部分人的魔法要好用。

想学吗?”

“我想学!”

“那好,不要用法杖,照我说的做。”

“谢谢你,约翰。”

在撒旦两个星期的一对一指导下,芙雅进步神速。

魔族的魔法讲究一个随心所欲掌握起来十分快捷。

学会使用魔法的芙雅很高兴自己可以派上用场了,撒旦这时候嘱咐她:

“你使用这种魔法的时候最好还是拿着法杖装装样子,被人看到不用法杖可以会引来大麻烦的。”

“嗯,我知道。”魔法师只能用法杖发动魔法,这种常识芙雅还是知道的。

她难得脑子灵光了一回,猜到“约翰”有可能是魔族。

只有魔族使用魔法的时候是不需要法杖的,但她第一次知道人类也可以学习魔族的魔法。

撒旦也是第一次知道人类可以学会魔族使用魔法的方试,他也没想到人类魔法几年学不会一个基础的芙雅魔族魔法学的竟然那么快。

还有一点,芙雅在用法杖装样子之后意识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那就是——用法杖使用魔法和拿着法杖却不用法杖使用魔法是有很大区别的。

通过法杖使用魔法时,是法杖先发光,魔法从法杖中射出。

拿法杖装样子的时候魔法是汇聚在法杖顶端发出去的。

程跃使用魔法的时候,尤其是使用一些大范围魔法时,她从来都是法杖顶端汇聚魔法。

那些魔法无论是攻击还是治愈,效果都好的惊人。

芙雅以为程跃也是魔族,但同样的魔法她也通过法杖使用出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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