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72章 窃米者族!(第3/5页)
“凡去岁,关中各地粮市市令擅权,私加价而货米与民牟利者,便得十数人。”
“更有私降价而货粮与亲、故,乃至私留货粮所得之钱,谎报‘受窃’‘受潮’‘溃烂’,而得私利者。”
“近数日,臣更偶有所闻:远长安之地方郡、县,更有平价货粮与商贾,以谋私利之事······”
听到这里,刘盈面上阴沉,只顿时为一阵怪异的笑容所取代。
毋庸置疑:西汉官员在‘以公谋私’上点出的技能点,实在是令刘盈有些大开眼界。
听听阳城延说了什么?
自己加价卖粮、低价卖给亲友,倒也就罢了!
甚至就连上千年以后,才被华夏官僚发明的‘火耗’,都因为刘盈推出粮米官营,而提前出现在了西元前的华夏大地!
至于以正常价格卖粮给商人,从而获取利益,那就更不用提了,就连刘盈,都恨不能为这样的人竖起大拇指,喊上一句‘聪明’!
——早在将自己受刺之事归咎到粮商头上,并以此为粮米官营开路之时,刘盈就已经做出了规定:凡是商人从少府买粮,就必须以两倍的价格购买!
这无关乎个人情感,而是因为仇视、敌视商人,本就是汉室的政治正确。
与此同时,也是刘盈想要将‘我因为粮价的事遇刺’的戏唱的更真一些,顺便敲打敲打商人群体。
在当时,刘盈也曾考虑过:会不会有百姓以正常价格买回粮食,再加价卖给商人牟利。
但最终,刘盈还是没有把这个可能性太放在心上。
至于其原因,也不难理解。
首先,当今天下最仇视商人的群体,就是百姓!
让百姓为了钱,就把平价买来的粮食卖给自己痛恨、天下鄙夷的商人,本就有些不大可能。
再有,便是即便卖了,对刘盈、对汉室而言,也完全可以接受。
盖因为自打当今刘邦‘先入咸阳’那一天起,关中百姓,就是刘汉社稷最坚实的基本盘!
百姓能从商人手里赚钱,那就算朝堂亏一点,也绝对是好事。
——按照如今汉室对官员的监察力度、能力,就算国家直接给百姓发钱,恐怕都发不到百姓自己手上!
能让百姓多个获利的途径,也不能算是坏事。
但刘盈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这个刻意留的口子,竟然让官僚先学去了。
——粮价二千钱,商人要花四千钱才能买到,意味着什么?
以为者只要有人能给出三千五百钱,乃至三千八百钱每石的价格,就能让商人抢破头!
而去年的关中,能以二千钱的价格从少府粮市买到粮食的,显然并不只有寻常百姓。
“聪明人呐······”
“以高于二千、低于四千的价格,给商人无限量提供粮食,转过头,又只需要上报粮食是‘百姓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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