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科技巨星啊

1002 为什么选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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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为什么选择他(第2/3页)

陈耀发现这威尔森也是舔狗一只,当然欧洲人可能没什么舔狗这种概念。

挑选了一根鸡翅膀,叉子叉住放在支架上烤制。

卷发女孩提议,每个人唱一首歌,她的建议,得到了陈耀之外所有人的赞同。

贝贝拉先来一首,唱了一曲本地民谣,嗓音悦耳,虽然听不懂感觉还挺好听。

接着是卷发女孩,她唱了一首英文歌,轮流唱,到了陈耀,他摇了摇头。

“哈哈……”威尔森大笑:“你该不会不会唱歌吧?”

这人的笑声像乌鸦似的,公主会喜欢他就怪了。

“你会吗?”陈耀反问。

“会。听着。”

威尔森清了清喉咙,然后扯着嗓子开始高歌,笑声像乌鸦,唱起歌来也跟乌鸦似的。

声音尖锐刺耳,完全是高频噪音,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发出高频噪音,陈耀也真是服了。

威尔森唱完,喝下一口啤酒:“感觉好听吗?”

其他人不敢得罪他,他在圈子里就是霸王一个,点点头都说不错。

九个人都唱了,就剩下陈耀。

“轮到你了。”威尔森挑衅道:“不会连一首歌都不会吧?哈哈哈……”

贝贝拉手肘碰了碰陈耀的胳膊:“唱吧。”

陈耀微微摇头:“不会。”

贝贝拉不满地哼了一声,她在网络听过他的歌曲,在华夏他也算是一个歌手,只是他从来不承认而已。

陈耀想了想,说道:“这样,我唱一首《热情的沙漠》。”

他们都没听过,毕竟是中文歌,这里除了贝贝拉懂得中文,其他的都不会。

说唱就唱,陈耀开始唱了起来:

“我的热情,燃烧了整个沙漠,

太阳见了我,也会躲着我,它也会怕我这把爱情的火……”

虽然不知道他在唱什么?

可他的歌曲,还是将其他队员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听着听着感觉还有些好听。

心跳加快,身体也随着他的歌声发热。

虽然陈耀也是狂飙高音,可跟威尔森高频噪音不一样,他的高音听着不辞而,很饱满很有力量。

“我在高声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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