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教书的我,被曹操赐婚

第14章 莫非,是帝王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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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莫非,是帝王之术?(第2/3页)

典韦见林风误会了,急忙解释道:“小先生,老苟这个‘苟’啊,是一丝不苟的苟,不是狗货那条狗。”

林风歪着脑袋,实在被他给绕晕了,“到底是什么狗?还分品种的吗?莫非,是条名犬?”

典韦连连摇头,“不是不是,他这个苟,就是‘苟合’的苟。苟合懂吗?”

嘴里说着,典韦还做了个苟合的猥琐手势。

林风盯着荀彧看了半晌,突然噗嗤一笑,故意打趣道:“原来,管家不仅是条认真的狗,还是条不正经的狗。”

荀彧老脸一黑,见典韦还要争辩,抬起一脚,朝他屁股上踢了过去。

“你可闭嘴吧!”

随后,他对林风笑了笑,说道:“小先生莫要再开老夫玩笑了,不然,老夫以后可没脸做人了。”

一低头,心里却泛起了嘀咕:面前这小小的少年,就是主公口中不世出的大才?看他的一言一行,似乎太过随意了,哪有一点大才的样子?

“小护,老狗,你们先等一等,我去收拾收拾。”

马上就到午饭时间,趁着休息日,林风也想做顿好的,犒劳犒劳自己。

今天一早,山上的猎户来书院里借牛,想就近垦出几亩荒地,多少种点粮食,以备不时之需。

临别之际,几人扔下一条野猪腿,说是给孩子们解解馋。

山野乡民,本质都是纯朴的,如今经历过战乱,更明白互帮互助才能活下去这个道理。

林风是书院里的先生,见多识广,经常帮他们修缮弓弩、改良兵器;书院里的孩子,也全是附近的遗孤,因此,他们对待林风很是尊敬。

“小先生是去做饭吗?”

典韦眼前一亮,立刻催促道:“请,快请!”

林风挽起袖子,将野猪腿剁成几块,用开水焯一下,捞去血沫,洗剥干净,配以姜片、葱段、茴香、桂皮、甘草、花椒,加一点点盐,再加一点点糖,把盖子一盖,小火慢炖即可。

炖肉,人人都会。林风所用的香料和手法,也算不上有多新鲜。

让二人感到稀奇的是,他炖的是野猪肉。

猪肉,已经够腥臊难吃的了,更何况是尚未驯化的野猪?

这种贱肉,拿来烤着吃,或许勉强能够入口。若是炖的话,岂不是满锅都是猪骚味?

荀彧微微皱眉,显然没有任何胃口。

他见林风添满木柴后,笑盈盈的走了出来,便开始小心的套问起他的身世。

“先生是许都人吗?”

林风摇了摇头,“不是。我老家在宋城一带,因为战乱,过来避祸的。”

“哦?”

荀彧淡淡一笑,“敢问先生师出何门?想必,尊师一定是名动天下的绝世高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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