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催眠(第5/6页)
稍后暗示:“你的眼睛感到怎么样……酸不酸……眼皮重不重……如果你想闭上眼睛,那么就可以闭上。”一旦被催眠者闭上眼睛,则可进一步施加其他暗示。
放松法:被试舒适地躺着,轻闭双眼,治疗师按照身体的部位,从上往下,用语言逐一让其放松:“放松你的额头……然后放松你的面颊……然后再放松你的肩部……左手臂……右手臂……然后左手……右手……深呼吸……你会感到全身很舒服……胸部很轻松……然后,腹部有温暖的感觉……你在平静地呼吸……现在,放松左大腿……右大腿……两侧小腿……双脚……你可以感觉到双脚很温暖,这股暖流会一直向上涌,通过你的双脚到达你的腹部、胸部、头部……你感到舒服吧……现在你只需听我说话,外部的声音不必关心,所有的其他声音都会帮助你进入催眠状态……”
心象法:这是通过想象进入催眠的方法。诱导的前提是被试需要具有良好的想象能力。
通常让被试想象某一安静幽雅的场景(如花园、海滩等),尽量具体,尽量细化。仔细体验内心视觉、听觉和相应的情绪体验。被试在实施想象的同时,不知不觉进入了催眠状态。[5]
互动式催眠:艾瑞克森基金会推荐的互动式催眠引导采用are(a,abso
ptio
,吸引;r,
atificatio
,确认;e,elicitatio
,引发),技术要求比较复杂。
催眠等级:并非所有的催眠治疗均需在深度催眠状态下进行。
高明的催眠师会将被试带入最适合于其治疗的催眠深度,而且会根据他的不同状态及时进行适当调整。
国际上较为普遍采用的是阿伦斯(a
o
s)的六级深度法。
其中可分为浅、中、深三种催眠状态,而每一种催眠状态又可再分为两个不同的等级。
所以,总共有三种催眠深度、六个催眠等级。
浅催眠状态主要特征为运动抑制;中催眠状态主要特征为感觉抑制;深催眠状态主要特征为幻觉产生。
催眠的唤醒:催眠治疗结束后,需将被试唤醒。
在实施唤醒前,有以下注意事项:反复强化治疗时所给予的关键性暗示;解除在诱导阶段对四肢制动和感官抑制的暗示指令,使之手、脚能动,眼、耳能感;给予醒来后身体轻松、心情愉悦的暗示指令;根据被试的情况,采用不同速度的唤醒过程。
如为了让其充分体验唤醒后头脑清醒的感觉,可采用快速唤醒法;为了让其充分感受自然觉醒的体验,可采用缓慢唤醒法。
催眠适应症:1.躯体症状:肢体的酸麻胀痛;内脏功能失调。
2.心理生理障碍:本能障碍,包括进食障碍、睡眠障碍和性障碍;心身疾病。
3.心理问题:各种压力问题、适应困难、心理创伤、不良行为、神经症等。
4.重性精神障碍:康复期适应问题。
5.潜能开发及提升:认知、情感和意志行为等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开发和提升。
催眠禁忌症:1.精神分裂症和其他重性精神障碍。
2.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脑动脉硬化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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