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当场带走(第2/4页)
于宝洋也懒得管。
“民警同志,不要听这个女人胡说,在场周围所有的人都可以作证,是她胡搅蛮缠,最后还砸坏了我的车子!”
“而且,这位女同志说话真是一点思想境界都没有!”
“我是一位普通的工人,我平时自然是要骑自行车,这位女士瞧不起骑自行车的人,您觉得是不是应该好好批评教育一下!”
民警也是明白人。
到现场一眼就能看出两个人中间谁是挑事的那一方。
他们转向孙母。
“这位女士,请你们配合一下,我们现在要回公安局调查一下线索,需要你去做一下笔录!”
只要把这个女人拉走,两人的矛盾就不会再继续。
那小伙看着也不像是小心眼的人,而且人家的车被砸了,追究与不追究都是应该的。
说着民警就去拉扯孙母。
直到她的胳膊架起来,这女人立刻慌了。
“为什么?你们为什么把我抓走?”
“你们没看到这个小子吗!这小子太欺负女人了!欺负女人!”
民警直接开口说。
“你觉得他欺负女人,那你就去找你们的妇联,我们属于是公.安机构,现在要带你回去做笔录,你就说你配不配合!”
孙母这才突然意识到事情不妙。
紧接着一改刚才的泼辣形象,温文尔雅的表示,“哦,我配合,我一定全力配合!”
随后就跟着警察走了。
就在要上警车的前一瞬间。
孙母脸上露出一脸的坏笑。
“小狗/卵/子!我倒要看看你没了车怎么出门!”
于宝洋脸色一变。
这下坏了。
他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这个自行车。
想要从这里到慕芸悠公司,就连倒公交车至少也得四十分钟。
毕竟,那个年代的交通一点都不发达……自行车才是最快捷的工具。
就在于宝洋一筹莫展,孙母洋洋得意的时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