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医赘婿

第四章 入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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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入赘协议(第3/4页)

刘妈将协议取来放到叶凡面前。

开头几个字就把叶凡看傻眼了。

“入赘协议”

入赘?

小太妹千方百计地陷害自己,就是为了吴家招自己入赘为婿?

不能吧!

叶凡虽然对自己的长相还颇有几分自信,但是也有自知之明,漫说没有潘安之貌,就是比之娱乐圈“四大天王”也远远不及。大学毕业两年,小医生一个,现如今证件还被压着进不了医院上班。没什么大本事,生活上更是穷困潦倒。还有父母和亲戚基本上都在农村,更无家庭背景可言。

就这些个不入流的条件,怎么也不至于让这个千金小姐对自己一见钟情吧!

不过,叶凡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她那些奇怪表情,特别是嘴角露出的那丝怪笑,正所谓“各花入各眼”,说不准她就喜欢自己这歀呢?

前些年那个韩国最有钱集团的大小姐不就单单选了一个无学历、无长相、无才华的“三无”司机做了乘龙快婿嘛!

有钱人的世界自己一个农村家庭的穷孩子根本不懂。

“看好了没有?看好了赶紧签!”小太妹催促道。

真的就这么急着要收了自己?叶凡抬眼看了看她,眼神里却并无一丝爱恋之意。

叶凡更加懵逼了!

行吧,赶紧往下看具体内容吧,和“卖身契约”一样,同样只有短短几条:

第一,不领结婚证,七日后与吴雨霏举行订婚典礼,自此成为吴雨霏名义上的入赘丈夫。

第二,生活中24小时照顾吴雨霏,随叫随到。

第三,除非吴雨霏要求,不得主动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即使吴雨霏要求,也不得发生性关系。

最后又有一句话,如违反上述第三条,将报警处理。

下面左边空白处是自己签名的地方,右侧则已经签好了名字,上面是吴雨霏,下面写着监护人:丁莉颖

原来这小太妹名叫吴雨霏。

可是怎么还要监护人签名呢?

难道说她还没满十八周岁?

难怪不领结婚证,这么小的年纪确实没达到法定年龄。

第二条好理解,自己算是卖到她们家做仆人了,只要不违法,怎么折腾都不为过。

第三条也能想得通,毕竟年纪还小嘛,又不是正式结婚,哪能发生夫妻关系,万一不小心造了个小孩那可是让家族蒙羞。

看来这一切又是早就准备好的,叶凡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落入吴雨霏的圈套里。

“签契约的时候也没说还要签入赘协议呀!”叶凡无力地争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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