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还有这样的法律?(第2/6页)
杂技。
属于难得的消遣。
至于青楼赌坊等,已经不存在。
明的,暗的,都被一锅端掉,并且是长期打击。举报免责,如聚赌,一般情况,双方的钱都会被罚没。
而现在呢?
一方举报,只罚其他人。
不仅如此,输了的人可以通过举报,追回自己输的钱。
就是这么绝!
效果嘛其实也一般,但没有完美的法律,主要表明的是一种态度,两兄弟在家玩一玩,还能都抓不成?
真正打击的是两种。
一、有组织、大规模。
影响太坏。
二、量大的。
有人赢得多,就有人输得惨。
是。
一般的玩一玩,小钱输赢没啥,都是认识的,不会有人举报,毕竟以后还得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但若是欠太多,要到卖儿卖女、倾家荡产的地步。
如此一来,谁还管什么认不认识。
举报。
只要举报。
不仅仅是追回这一次的,新朝立后,所有输给那个人的钱,都可以要求全额追回,一个铜板都不能少。
总之。
等于立了一条红线---不能把人逼到绝路。
赢了钱,别高兴,人家未来有一天,可能要求你全部还。
输了,别怕,输多少,人家还多少。
这一点。
才是这个‘效果不大’的立法初衷,久而久之,整个歪风,都得被刹住,输赢都变得没有意义还玩啥?
纯粹就玩个热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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