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关于“孙子”的问题?(第3/6页)
就像很多墓志铭上写的家谱关系一样,类似于外女外孙是谁谁谁等等。
只是把关系确认起来。并且这种关系还得到李家以及法律上的认可罢了。
至于李伊馨为什么要认可这个?
这么说吧。
往小点讲就是刘小峰拥有李伊馨的财产继承权。
毕竟李伊馨现在的个人资产也并不能完全算是她个人的。其中和三星集团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起码现在根本就没有办法完全独立出来。至于以后吗?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
而按照这些门阀大家族一贯的做法。
即便是李家认可了刘宝强和李伊馨的婚姻关系。但婚前财产分割这一块肯定少不了。
意思就是说,即便是李伊馨嫁出去了。但她的财产却不能归到刘宝强那边,刘宝强是不可能拥有继承权的。
有资格继承的只可能是李伊馨的子女。而且可能还需要注明是血亲子女。
如果李伊馨没有血亲子女。李家又不承认刘小峰和她的“母子”关系。
那么李伊馨的财产。就可能又要归还到李家的手里。
说的难听点就是她即便是刘宝强的人。但死也必须是李家的鬼。
而早已经黑化的李伊馨可不想连死后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她当然得提前做一些准备。
她可不想便宜了她那几个早就撕破脸的哥哥姐姐们。
再说了,她现在连婚都没结呢。有没有血性子女还是两说的?所以这一步棋她必须早做打算。
而这还是往小了说。
要是往大点说就是刘小峰也拥有三星的继承权。
当然了,这个继承权的可能性就很小了。起码从顺位上来讲,除非三星家族的人都死绝…。要不然几乎就没有可能…。
…………
等待是漫长的…。
几天的时间,刘宝强虽然愿意和自己的丈母娘联络感情。为重振夫纲打基础…。
但刘小峰毕竟是少年性的。
加上父子俩来了之后,就一直在李家公馆里面住着。
虽说李家“上下”都表达了客随主便的意思。可大家族的规矩毕竟贼多。刘小峰又耐不住性子。加上这小子好像在韩国还有什么朋友?就以这个为理由。得到了刘宝强的允许出去浪去了…。
当然了,作为 nba的“新星状元”,又是三星的“继子少爷”。
刘小峰即便是要浪,那也是有排场的。所以随行的保镖车队自然是少不了。着实是让刘小峰觉得麻烦无比。可他还不能拒绝,也只能“享受”着。这可能就是有钱人的困扰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