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龙族当龙王

第七十七章 凡王之血,必以剑终(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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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凡王之血,必以剑终(求订阅)(第2/4页)

“哥哥,接下来就交给你了,力量,言灵,炼金武器。干掉他,去做他们的英雄!像你曾经那样!”

路明非站在暗金色箱子的对面,和诺顿对视着双眼,声音轻飘飘的传在空气中。

随即,在芬格尔不解的眼神中,路明非身上的气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换了下去。

这一刻,他真的又变成了那个衰仔,只不过这是一个提着炸弹的衰仔。

路明非看着自己的双手,眼神充满了疑惑,他刚刚就像是看电影一般,以自己的视觉观看了一场自己身体的表演。

很奇妙,但重新拥有身体的他,感觉更加奇妙。

他发现自己似乎拥有无穷尽的力量,用平时那瘦小的手臂都能将地面砸出一个打洞。而且眼前的世界居然真的变得格外清晰。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力量,来自权力的力量。

“哥哥,拿起武器,他就要来了!”

路鸣泽的声音将他拉回到了现实。

他急忙看向身前的暗金色箱子,匣上有着一连串路明非看不懂的古希伯来文

deniqueubierit sanguisagladioregis.

(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路明非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他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现在时间很急。如果他不抓紧,龙的进攻就会到来。

路明非弯腰,蹲下。

啪!

箱子被打开。其中七把闪着金色光芒的武器被横放在中间。

里面,一把短刀,一把亚特坎长刀,苏格兰阔剑,大马士革刀,唐刀,汉八方,斩马刀。

七把武器被整整齐齐的摆放在箱子上,他们就像是被尘封在时间长河中的灵魂。在盖子被打开的那一刻,连空气都在替他们欢呼,颤抖。

听从路鸣泽的要求,路明非立刻伸手抓起其中的斩马刀,他感觉此刻,不光是他的身体速度,就连他思维速度都变得极其迅速。就像树懒和闪电的区别。

握手斩马刀的那一刻,他能明显的感觉到周围的空气在颤抖,他似乎不是握住的一把刀,而是握住了一座山,他在抽山的根,在拔山的峰。

轰!

路明非一声怒吼,在众人惊悚的目光中,斩马刀在空气中发出一连串的爆炸,像是龙吟。火光瞬间闪耀了周围的黑暗,连带着奔涌而来的死侍。彻底在刀光的余威下化为齑粉。

这是一把形态长达1.8米的斩马刀,几乎要和路明非身高齐平,在手腕的挥动时,刀刃还会与空气发出低鸣般的龙吟嘶吼。

而且,在握紧斩马刀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还能让刀身继续膨胀,至于会达到多种恐怖形态,路明非不知道。但应该最少会有八米。

路明非握紧刀柄的那一刻,身体没有丝毫犹豫,整个人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朝着身侧一个纵跳。

轰!

龙炎带着龙威呼啸而至。追着路明非的身影继续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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