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变革(第4/5页)
“估计......上班族吧,被无良老板压榨到五六十岁,在秃顶或猝死前及时跑路。”
“20岁前,我最大的梦想,是在巴黎开自己的画展。不依靠家族的支持,做一个温饱有余的画家,环游世界。
祖父是和校长一代的屠龙者,他脾气孤僻又暴躁,总喜欢一个人挥剑。我父亲是经商的天才,血统上则没什么优势。
家族对我并无太高的期望,支持我去艺术学院学习。但命运总爱开玩笑,不是吗?”
罗隐知晓洛朗家族的变故。老洛朗意外丧生,对外称空难。家族的重压全部落在了那个想成为画家的少女肩上。
“校长他了解艺术,也热爱艺术,发于真心。他最爱的是雷诺阿,我喜欢达利。
十几岁时,我们在巴黎的画展上相遇,他牵着我,为我介绍那些色彩烂漫的画作。校长他用校董会的资金拍下了雷诺阿的《小艾琳》,作为我的成年礼礼物。”
伊丽莎白回忆着自己的少女时期,嘴角微弯。
如果早一个世纪遇到昂热,她说不定会喜欢上这个来自英国的穷小子。如今,昂热则是她的朋友,和半个父亲。
“所以我支持始终支持校长。他追求的那个没有龙类的世界,也是我脑海中常常浮现的幻梦。
我们不必被这宿命所缠绕,或许会在巴黎某个不知名的画廊相遇,沉浸在绚烂的海洋中。”
罗隐的目光有些偏转,欲言又止。
最终,他牵起伊丽莎白的右手,致以蜻蜓点水般的吻手礼。
“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念,由这信念延伸出他的道路。
只有自己能看清道路尽头,他所追求的目标,并一以贯之。
希望他们能同行得长久一些吧。伊丽莎白,似乎是个有力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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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入侵前一个月)深夜,洪都拉斯,圣佩德罗苏拉。
阮靠在无人踏足的巷子角落,身旁传来垃圾堆难闻的泔水味。
他的腹部,一块长条的菱形玻璃深入其中,切开了阮的肾脏。他快死了。
“洪都拉斯”,在西班牙语中名为无底深渊,由哥伦布命名。
很快,他也将葬身于这片深渊。他身上只剩下200伦皮拉,存的不少钱还留在出租屋里,但他的家已经被砸得粉碎了。
洪都拉斯的亚裔占比不到千分之五,他在这个拉美裔占据主流的国家中,处于绝对的边缘人群。
来自越南的父亲早已不明下落,母亲则死于艾滋。艾滋的阻断药太过昂贵,母亲的工资光是养活四个子女就已见底。
失血过多让阮的眼前涌现着童年时的幻觉。那时他还与哥哥和两个妹妹住在一起,还能勉强继续学业,不必加入他最厌恶的黑帮。
在帮派里,阮只是让同伴们称呼他为“阮”。因为他不喜欢自己玩笑般的名字,“西雅图”。
他不曾去过那个城市,甚至不曾在电视上看到几次西雅图的景象。正如他的哥哥妹妹,没去过底特律,亚特兰大和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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