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看过火影啊

第四十四章 滴骨认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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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滴骨认亲(第4/6页)

“请!”一行人进入宗正府,随后孙景云就被引入到了宗祠中。

祭祀历代皇帝的宗祠,自然不同凡响,起码比塔寨的林家祖祠恢弘的多。

在宗祠前,宗正先抑扬顿挫的念了一篇辞藻华丽的祭文,然后才招呼来了三名祭祀人员。

这三人都拿着托盘,托盘上分布放着一个布卷,一匹白绢,还有一个白玉碗。

“滴血认亲?”孙景云无语,合着你们验证一个人是否是皇室的办法,就是滴血认亲?

他有些无语,但其实也知道,无论用什么办法,总之他都是能过的。

所以用什么办法,也无所谓了。

倒不如说,这种最不准确的方法,用在这里正合适。

有专业人员来到他身边,打开布卷,露出了一把锋利的金柄匕首。

这把刀历代在宗正府传承,质量自然不一般,事实上,它就是一把名不传于外的无上大快刀。

名曰宾侯。

持刀,放在孙景云伸出来的指尖上,然后轻轻一划。

“咦?”那人一愣,因为竟然没有划开?

孙景云轻轻一笑,撤掉隐藏在皮肤下的霸气,说道:“再试一次吧!”

那人犹疑的点了点头,然后再一划。

这次倒是成功了。

一滴殷红的血液,被滴进了白玉碗中。

随后,白玉碗被送到了宗正面前。

宗正同样切开手指,也滴了一滴血进去。

于是,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两滴血成功融合在了一起!

“你果然是我刘氏子弟!”宗正见状,立即起身来到孙景云身旁,脸色感慨的说道:“这些年,委屈你了啊!”

“不委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起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虽然经历了许多苦难,但这些苦难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财富!”孙景云微笑道。

“说得好!”宗正眼中微微亮起了一丝光,这个年轻人,竟然还很有文采?

可惜啊,他不是自己人!

至于为什么不是自己人,血液还能融合在一起?

很简单,不管是人还是猪,血液都会在水中融合在一起的,只是看融合的快还是慢而已。

只要将碗中的水稍稍加热一番,加快分子的运动速度,血液融合的速度自然也会变快,就可以达到滴进去后瞬间就融合在一起的效果。

滴血只能证明他是刘氏子弟,是不是六皇子,还要经过下一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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