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占据主动之后(第2/2页)
至于不当官也没出身的人……
他们并不在“理论上说”这个范围之内,打比方一平民百姓,把杀父仇人报复了,如果两人阶级地位相同,寻仇的人不会被判死,但得服徒刑——平民百姓根本交不起那昂贵的金赎,这就是减刑,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但要是阶级地位不一样呢?位卑者杀了位高者寻仇,呵呵,哪怕对方把你全家都杀干净了,你不敲登闻鼓告状,自己寻仇,那你就等着偿命吧,官员们有的是办法先为死者脱罪,坐实你根本就是信口胡诌,你就是个仇视荣华富贵阶层的人,利用卫律杀了人不用受刑,特权阶级会让你得逞么?不能,必须把你押上刑场,你要想逃命——造反吧,如果你有造反的本事的话。
换小壹的话讲,这是个人治的社会,律法得随人的意志随时变化,有时候它是空文,没有任何约束力,有时候它又格外严苛。
更何况律法上从无自保无罪的规定,一切处罚其实都相当灵活,葛时简身为刑官,他非常清楚,覃芳姿身为女子,反抗丈夫的打杀造成夫亡,按一般情况她是会被处死的,就算覃芳姿同为特权阶级,会得宽赦,然而这样的宽赦本就不合礼法。
也就是说葛时简刚才说出那番话,听起来合理实际一点不合理,他是在忽悠何氏,这完全不符合葛时简一贯的行事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