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教科书电影(第2/6页)
随后,维戈在教训自己儿子,说约翰很厉害,能用铅笔杀人。
接着,维戈派一群杀手去杀约翰,精彩开始出现。
枪斗术!
就这样以犀利的姿态,展现在观众面前。
约翰开枪杀人,如同演奏一场节奏感强烈的摇滚,让人血脉偾张。大家会随着约翰的动作而摇摆身体,听到约翰开枪的枪声,如同优美的旋律,动人的乐章。
终于,职业清理人出现,让观众们大开眼界。
“好看!”
“枪斗术果然是杀人技!”
“我一定要练这种枪斗术!”
“龙哥握枪的姿势帅极了。”
“太残忍了,太暴力了。一枪不行,还要多开几枪。”
“出手不留情,不给敌人翻盘的机会,我喜欢。”
等约翰去夜店杀特拉索夫时,吴龙只是在首映礼上唱歌表演的一个动作被人认出来。
滑铲扫堂腿!
接下来的剧情,没有什么曲折复杂,就是杀杀杀,看得观众直呼过瘾!
结尾,续上开头。约翰醒来,没有死。他在宠物医院找药物为自己处理伤口,然后带走一只宠物狗。把对妻子的思念,寄托在这只新狗身上。
影片结束,是吴龙在首映礼上演唱的主题曲《itismylife》。
所不同的是,这时大家看到的更像是一场mv。
在歌声中,大家看到了约翰开枪的集锦。并且开枪的节奏与歌曲的节奏对应。
“砰砰砰!”
如同洗脑一般,随着歌声刻印在观众的脑海和心中。
在观众的认识里,这首《itismylife》就是为《疾速追杀》这部电影和主角约翰写的。
约翰的杀手生涯,就是他的人生。他的人生,就是“砰砰砰”,疾速杀人。
这首歌的名字不应该叫“itismylife”,应该叫“砰砰砰”。
电影散场,出来的观众中,有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学着电影里约翰握枪的姿势。
为此,有的地方还发生了吵架。
据说如果不是因为要看电影,肯定会打起来。
北美的影评人,纷纷称赞这部电影是良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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