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南玖事

那年那蝉那些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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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蝉那些事(九)(第2/4页)

大家都没想到,鬼哥抢先回答,“真的。”递给他一张纸巾。

阳总擦掉头上的淤血,看了一眼纸巾上暗红的血渍,有些害怕的抱着吉他,他开始大声的哭,一阵后,他哽咽着声音,说的含含糊糊:“我……我真的……我…”

室友围成一圈,把他放在中心,阿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不着急,慢慢说,我们一直都在听。”

遇见小邓,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那时我还是在念大一,刚刚来到校园。

虽然我那时的我,和我现在一样,是个废物,最大的爱好是在黄昏的时候去阶梯教室听那帮女生抱着吉他唱歌,这支吉他队附属于校学生会,第一次去,她们没有注意到我,后来我每天都去,她们渐渐的开始调侃我,给我取了个外号,“曹老板”。

我不知道为什么是这个外号,起初我还抗拒,后来听她们的领头说,是自己给她们送过一箱水,她们就记住了。

我回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我也好像只送过那么一回。

看到我一进门就会拿着吉他一阵猛敲,然后问道:“曹老板,今天想听什么歌?

我被这帮女生们搞的害羞得有些不像话。

听歌的时候我喜欢坐到桌子上去,头一点一点的,看她们纤细而有力的手指在琴弦上弹拨,她们的声音温柔极了,也纯粹极了,像是踩在棉花糖上轻飘飘的感觉。

只是她们的歌声,用吉他来伴奏的歌总是有那么一点忧伤,我就那样淡淡地沉浸到一种我喜欢的情怀里去,直到晚自习的铃声不近人情地响起。

我从来不唱,我知道我五音不全。但是每次她们总有人带头起哄说“曹老板,来一个”的时候我都会显得特别的羞涩,一点也不像那个平日里挥洒自如的我。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变的伤感了,但我又不敢,因为我怕我会喜欢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虽然这句话并没有歧义,但对我的人生来说,开始渐渐出现裂缝。

我一直没有时间问过小邓,你有没有男朋友,我猜她应该是有的,在我眼中,她是那么的优秀,学校出了名的吉他手领头人,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使,而自己却不过是一个到处乱窜的废物,连恶魔都算不上。

但我认为这个对我不重要,对我重要的是,从看她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了她。

大家都说我眼光高,因为直到大二我还没有恋爱过,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我对爱情有过无数美好的遐想,在遇到她以后,这些遐想就和她绵绵密密地缠合了起来,怎么分也分不开。

比如她的容貌,一头黑发湿润、柔软而美丽,仿佛被晨露沐浴过,她把头发披散下来是叫太阳的光芒都要忌妒的。

我从来没在生活中见过长得那么好看的女生,好像她的眉毛鼻子都会说话一般,我一看她心就止不住的狂跳。

再比如她的才华,她的队友都说她是天生的吉他手。

后来我把自己的苹果手机卖掉,省吃俭用三个月,终于可以买的起两把吉他。

那天,我站在女生宿舍楼下,亲手把吉他送到她的手中,自己也留下了一把,我开始学着如何去弹吉他,后来我才发现,抛开自己惨淡不堪的人生不谈,我不仅歌声毫无天赋,在吉他方面也是一塌糊涂。

跟她在一起的日子里,我真的很快乐,很幸福,即便那时候,我们也只是朋友,像是古代时期的无名无分,但是我活的非常自然,非常舒适。

我们经常饭后走在湖边,吹吹江边城外的晚风,在灰暗的路灯下照出我们的影子,我回头看了看,那影子真像一对情侣。

但小邓告诉过我,叫我不要喜欢她,她说她自己是草原里的一匹野马,还说,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说这些话,我只是知道,现在的我,活的很自然。

但直到那一天,她希望我去她家里做客,虽然我想不出她是出于什么原因,但我是无法拒绝的,过去嘴上总是和你们抱怨,但我的心里都是哗啦哗啦的开心。

那天我去了,我记得那时还是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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