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

第七十一章: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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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征服!(第2/4页)

第四个:锁王,黝黑的皮肤,令人窒息的肌肉线条比天火还夸张,为鼓手。

第五个:浮生,唯一一个长得斯斯文文的男子,笑容温和,为键盘手。

介绍完毕后。

老猫饶有兴趣盯着林轩:“钧哥,这小子就是你让我们来伴奏的主角?不说我们不给钧哥你面子啊。我们虽然因为你一个电话赶了过来,但若是他的歌不行,我们该回去还得回去。”

张钧直接一巴掌拍在老猫的肩膀上:“你什么时候也怀疑起我的话了?”

零点嘴角勾起邪邪的笑容:“钧哥,不是我们不信任你,实在是这小子太年轻了点。摇滚,可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能玩得转的,他真的能行?”

林轩没有开口。

在这帮大佬面前,他还是乖乖保持沉默的好。

至于这几人怀疑他的话,他更没有在意。

一切,以歌说话!

张钧早知道几个兄弟的性格,他微微笑道:“林轩可不是第一次碰摇滚,上次他便唱过一首《追梦赤子心》,只不过没有乐队支持,少了许多感觉。所以这次我才让你们过来。废话少说,你们先看歌谱,行不行,一看便知。”

“好!”

“歌谱呢?”

“对,先看看。”

“……”

大家全都点头,拿着歌谱便认真看了起来。

当进入工作状态后,几人脸上轻佻的笑容一扫而光,而是变得无比严肃。

很快,十多分钟过去。

老猫第一个抬头,此刻他的眼神变得复杂,再次打量了林轩好几遍才开口道:“林轩,这首歌……真的是你自己创作出来的?”

林轩还未说话,张钧声音便响起:“废话,不是他难道是你?”

老猫摇摇头:“我只是感慨,他这个年纪居然能够写出这样的歌曲,实在难得。”

此刻。

其他几人同样已经看完歌谱,几乎每个人眼神全都变了。

有惊异。

有激动。

有震撼。

终于,依然还是老猫开口:“先尝试一次,如何?”

仅看歌谱,就算他们对音乐再精通,也只能估摸出一个大概。只有演奏出来,才能直观感受到歌曲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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