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细胞监狱

第四百七十六章 绯红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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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绯红之馆(第2/3页)

至于另外两人,从装束上很简单就能判别出,一位是魔法师,一位是伸手敏捷的弓箭手。

三名完全堕落的正式骑士,在入住猩红庄园的这段时间里已完全接纳血酿,获得了「猩红之力」,实力要比曾经更强一筹。

而且因猩红的影响,进攻欲望也显得更强。

至于其它参与宴会的队伍,也都是周边区域的部落先驱者,由一位初生体异魔来带队。

“邓普斯,有没有物色上哪位异魔呀?”

韩东这样的话语若是被圣城里其它骑士听见,必将大跌眼镜。

以【异魔】进行破种可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毕竟见习骑士本身就与异魔不再同一条直线上,相差一个大层次。

想要在城外击杀这样的存在,根本不可能。

就算是天赋异禀的亚伯,在经受过地狱式的训练后,也只有三成把握。

而以异魔破种这件事,从韩东的问话看来,似乎很正常。

邓普斯连忙摆手,“关于破种的事情,我自己有一定的把握……就算这里有合适的异魔,我也不打算在这样的场合下进行破种。

话说尼古拉斯你有什么想法吗?”

“暂时没有……”

韩东露出笑意,具体有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只有他自己清楚。

不一会儿。

伴随着一股浓烈而强大的气息袭来。

猩红山庄的主人,伯爵由他的私人升降梯来到主厅。

“让大家久等了真不好意思……由于我的宠物们不太听话,耽搁了不少的时间。”

与以往不同。

头戴黑铁锥刺护目,身穿黑色燕尾服的伯爵,今日通过手掌上牵连的三根暗红铁链,牵着三只伯爵最爱的三只宠物。

每一只宠物都‘独具特性’,让参与宴会的不少人员都看得不太舒服,甚至于溢出冷汗。

有一种感觉。

伯爵配合他牵出的三只宠物,就能将这里的人员全部杀光。

第一只牵出来的正是伯爵最喜欢的大狗,也正是亚伯本次出城的目标-【克洛玛古斯.混兽种】。

只是与想象中,有着近十米身躯的野兽性异魔不太相同。

或许是因被伯爵的宠物项圈给束缚,压制着它的体型,这只混兽目前仅有两米多一点的体长,比雄狮还要健硕的身躯上,附带着一层黑色龙鳞。

最为独特的应当是它的三颗脑袋,可类比地狱三头犬。

但这只混兽异魔的脑袋可不是狗头,而是一种近似龙头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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