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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银耳素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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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银耳素烩(第2/3页)

“永和居的坛子肉味道特别好,上次我们家来永和居就点了这道菜,用柴火焖出来的,非常正宗。”江枫极力推荐永和居的坛子肉。

这次的坛子肉,水平依旧很高,大块的五花肉泛着油光,色泽棕红,明明是肥瘦相间的肥肉的比例还挺高,却不会如旁边那道油淋茄子一样让人觉得油腻,只会让人觉得诱人。

在场的男性同胞个个都是肉食动物,纷纷下筷夹肉大快朵颐。

“这道菜好吃。”张之蕴夸赞道,已经在吃第3块了。

“再好吃还能有你奶奶烧的好吃?”张褚年纪大了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尝了一口便浅尝辄止,接着品茶。

“和奶奶烧的比起来肯定是还差一点。”张之蕴道,但实际上他都已经快忘了曹桂香烧的菜是什么味道了。

曹桂香只在他的生命中短暂停留了16年,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时光是他已经已遗忘得差不多了的童年与幼年。这几年除了孙冠云的干炒牛河和江枫做失败的蕴鸡,他已经鲜少能想起曹桂香做的饭菜的味道了。

“您好,银耳素烩,请慢用。”服务员将银耳素烩端上了桌。

这是一道非常漂亮的菜,白色的银耳,黑色的发菜,橙红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莴笋,棕黄色的鲜蘑,五彩缤纷。

银耳团成一个圆球像一朵花一样摆放在最中心,胡萝卜和莴笋都被去皮削成了鲜蘑状,与团成球的发菜和小颗的鲜蘑一起整齐且轴对称的码在银耳的旁边。

整道菜就是一个圆形,底下是浓香黄色的鸡汤,看上去如一朵花一般。

这是江枫第1次亲眼见到银耳素烩,在此之前只是听过,知道这是谭家菜中有名的互菜,也就是素菜。

江枫下筷子夹起一块胡萝卜,厨师的刀功很好,胡萝卜被削成了小巧可爱的圆形,大小相似,个个圆润规则。

入口,有胡萝卜本身的甜香,也有用鸡油做成的芡汁与原汤的咸香,非常清淡鲜美。

永和居能被不少人在私底下称为北平第一酒楼,果然有两把刷子。

先前江家人来吃饭的时候江枫还觉得没什么,觉得虽然永和居师傅们的手艺不错,但自家的手艺也不差。

现在尝了这银耳烩素,江枫只能感叹北平的老牌酒楼果然有两把刷子。

曹桂香二师兄的徒弟都能做出如此水平,江枫根本想象不出来曹桂香做的银耳烩素会是什么味道。

待江枫再去夹发菜的时候,却发现桌上没人动筷子了。

错愕的抬头看向其他人,江枫发现他们的眼睛都红了。

见江枫在看自己,张之蕴胡乱地抹掉了堵在眼眶里即将要流下来的眼泪。

“这道菜的味道和我奶奶做的很像。”张之蕴解释道,“不如我奶奶在我10岁生日的时候给我做的,但是真的很像。”

有的时候人们觉得自己忘掉了很多东西,脑子里已经没有了那时的记忆,但身体却很诚实的帮他们记着。

眼睛记得,鼻子记得,舌头记着。

舌头会帮你记住菜的味道,吃菜时的感觉,以及对做菜人的感情。

这是一辈子的记忆,永远也忘不掉。

“这菜虽然是素菜,但做起来却麻烦得很。银耳要提前泡,泡完之后还得拿清汤煮一个小时,胡萝卜和莴笋都得削,削起来又浪费,勾芡的用原汤,还得用鸡油,最好得是老母鸡的鸡油才香。”张褚看着桌上的银耳素烩,仿佛透过这道菜看见了曾经为他做这道菜的人。

江枫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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