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十年,出门已是到了强秦

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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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求订阅)(第6/6页)

令史昌沉声道:

“你们或许觉得我是在狡辩。”

“你们却是忘了,大秦律令的立足点是人。”

“律令的确是密而繁,但义务和责任却是分的清明。”

“这个案件,我与你们判罚根本的冲突,在于家中有人死亡后,身为家属,履行的义务是不是当消灭一部分。”

“这才是核心问题。”

“你们近些天的确读了不少律令,但你们可知为何官府还特意分发了《法律问答》?”

“原因就在于此!”

“世人皆言‘法不容情’。”

“在我看来,‘情’之所以不为‘法’所容,是因为‘情’超过了‘法’所允许的范围,但在‘法’允许的范围内,‘情’也是可以存在的。”

“法亦有情!”

“而这就是《法律问答》存在的意义!”

“《秦律》为秦吏根本,《法律问答》则为秦人请命之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尔等切莫顾此失彼。”

众人连忙起身,躬身长揖道:

“史子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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