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守夜人,行议会监察权!变法改制!(第4/5页)
站在权力顶峰,没人能动他。
他的话,就是一言九鼎的圣旨,所有人必须遵从。
一道圣旨下去,长安城建立了审判署,侦查署,和守夜人自己的机构监察署。
长安太守,没资格过问这三司之事。
三司长官也不得和长安太守以及任何官员交往。
长安各县,也都成立了低一级的三司。
从这时起,三个部门分立。
而立法权,由皇帝本人行使。
史斌召集长安所有精通法律知识的人,重新修订《大离律》。
三月,新律修成。
萧飞高兴的捧着新修的律法书,对史斌说:“陛下,以后请您亲自统领司法权!”
“不行。”史斌摇了摇头。
萧飞不解:“为何?陛下亲自颁布的律法,难道不应由陛下本人亲自总领司法权吗?”
“以法治国,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立法者不能司法!否则一定会产生不公!”史斌解释道。
萧飞一头雾水。
他聪明一世,可他不可能领悟后世的法律精髓。
“意思就是说,法律是朕制定的,那么,绝对不能由朕司法!否则朕就可以随意解释法律,只要朕高兴,可以让任何案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萧飞恍然大悟:“皇上,您真是太高明了!”
想让他这么骄傲的人夸人很难。
但此刻他不服不行,因为后世的先进法律知识精髓,足以碾压他八百年。
他更是从心底明白,皇帝依法治国的决心。
为了把江山治理好,为了让大离走向富强,皇帝竟然肯分散自己的权力!
历史上有几个皇帝能有这样的悟性?
都是大权独揽,李世民这种智商太高的,固然能够处理好。
而其它人,恐怕也只能像隋炀帝、李后主一样,越搞越乱了。
而史斌则不同,他分权,是为了集天下英才之智,为他所用!
万人之智,当然胜过他一人之智!
果然,最高一级的司法长官,史斌选了个大离朝最精通律法的老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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